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日09:0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石龙(组长)、 程美淋、罗智(采购人代表 ) | ||
总成交金额 | ¥1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嘉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正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嘉丽0593-* |
一、项目编号:FJZH(ND2022)宁字第53号(招标文件编号:FJZH(ND2022)宁字第53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四楼B1、B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接完毕,服务期限一年。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石龙(组长)、 程美淋、罗智(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向成交人收取,不足3500的按3500收取。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正恒 (略) 宁德分公司 账 号:*01116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略) (略) 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故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联系方式:罗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正恒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联系方式:陈嘉丽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丽
电 话: 059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日09:0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石龙(组长)、 程美淋、罗智(采购人代表 ) | ||
总成交金额 | ¥1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嘉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正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嘉丽0593-* |
一、项目编号:FJZH(ND2022)宁字第53号(招标文件编号:FJZH(ND2022)宁字第53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四楼B1、B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接完毕,服务期限一年。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石龙(组长)、 程美淋、罗智(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向成交人收取,不足3500的按3500收取。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正恒 (略) 宁德分公司 账 号:*01116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略) (略) 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故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联系方式:罗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正恒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联系方式:陈嘉丽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丽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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