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资格复审和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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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资格复审和考试的通知

按照《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日)规定的程序,我校已完成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现将初审结果、考试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

岗位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

其中“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2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

“体育专任教师1”岗位原计划招聘2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1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体育专任教师1”岗位的招聘。

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经复核属实并报备上级部门后,可列入初审通过名单。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新日月育才大酒店(育才大厦,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校区东侧)

3.考生等候区:新日月育才大酒店(育才大厦)310室

4.考生应按照《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日)要求准备复审材料并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教学能力测评与专业能力测试。若有特殊情况,请通过来电方式提前告知。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三、考试安排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号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分类考核的办法,体育类专任教师、舞蹈类专任教师、管乐演奏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早期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新闻专任教师、儿童文学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经人社局批准,面试均委托第三方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信息详见下表。

(一)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安排表

岗位

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

参考教材及试讲具体章节(内容)

试讲要求

早期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试讲具体章节(内容)将在考试前1天通过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试讲12分钟,模拟上课,要求采用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教学方法(可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

就专业相关知识和教学科研等问题回答,时间5分钟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新闻专任教师

儿童文学专任教师

思政课教师

男舞蹈专任教师

1.表演:自选剧目进行现场表演,时间7分钟以内;

2.创编:根据命题或音乐进行现场即兴创编,时间3分钟以内,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

女舞蹈专任教师

管乐演奏专任教师

1.自选中外管乐作品1-2首(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进行现场背谱演奏(乐器自备);

2.视唱。

体育专任教师2

1.身体基本素质测试,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

2、三大球专项素质测试,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考生着运动服装,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

(一)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若“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二)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组成,按照考生“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实际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状况正常、测温正常(37.3℃以下)、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前7天 (略) 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

(2)资格复审前7 (略) (略) 外旅居史的考生需填报返甬码,提供资格复审前3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检测间隔超过24 小时,最近1次应为本人参加资格初审前24 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资格复审前7 (略) 外旅居史的考生,需填报返甬码,提供至少在资格复审前4天(含12月5日)抵达宁波,完成新冠病毒落地检和连续3天3检后参照本地考生防疫要求,提供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即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在抵达宁波后的前3天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进入人员聚集性场所。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返甬码”异常;

(2)未能提供资格复审前相应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仍在隔离治疗 (略) 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受管控对象及 (略) 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5)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处于高、低风险区,被采取健康监测、封控、管控措施者;

(6)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人员;

(7)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返甬码”等、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人员。

(三)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在参加资格复审时主动上交。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提前抵达考点,进校前须测量体温,出示“场所码”、“行程卡”、“返甬码”和核酸报告,符合防疫规定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生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指示从指定通道通行,并注意保持1米间隔。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并保持人员间距。

(六)考生健康监测异常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管理,按要求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考前健康报备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请计划参加我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的考生在12月8日9时—12月8日16时之间进行考前健康报备,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未按时参加的,原则上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具体位置,了解交通线路,合理安排考试出行时间,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4.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管乐演奏专任教师:乐器自备,除考试所需乐器,其他材料和器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并请于12月7日前将曲谱发送E-mail至:*@*q.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6.其余岗位不得将任何材料和器具带入考场。

7.整个考试过程中严禁出现个人姓名、籍贯、 (略) 校、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等内容,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8.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各岗位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4-*,*、*(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xls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日


按照《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日)规定的程序,我校已完成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现将初审结果、考试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审结果

岗位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

其中“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2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

“体育专任教师1”岗位原计划招聘2人,实际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为1人。根据“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的规定,现拟取消“体育专任教师1”岗位的招聘。

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经复核属实并报备上级部门后,可列入初审通过名单。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新日月育才大酒店(育才大厦,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校区东侧)

3.考生等候区:新日月育才大酒店(育才大厦)310室

4.考生应按照《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日)要求准备复审材料并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教学能力测评与专业能力测试。若有特殊情况,请通过来电方式提前告知。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三、考试安排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号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分类考核的办法,体育类专任教师、舞蹈类专任教师、管乐演奏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早期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新闻专任教师、儿童文学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经人社局批准,面试均委托第三方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信息详见下表。

(一)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安排表

岗位

教学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

参考教材及试讲具体章节(内容)

试讲要求

早期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试讲具体章节(内容)将在考试前1天通过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试讲12分钟,模拟上课,要求采用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教学方法(可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

就专业相关知识和教学科研等问题回答,时间5分钟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新闻专任教师

儿童文学专任教师

思政课教师

男舞蹈专任教师

1.表演:自选剧目进行现场表演,时间7分钟以内;

2.创编:根据命题或音乐进行现场即兴创编,时间3分钟以内,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

女舞蹈专任教师

管乐演奏专任教师

1.自选中外管乐作品1-2首(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进行现场背谱演奏(乐器自备);

2.视唱。

体育专任教师2

1.身体基本素质测试,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

2、三大球专项素质测试,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考生着运动服装,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

(一)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若“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二)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组成,按照考生“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实际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状况正常、测温正常(37.3℃以下)、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前7天 (略) 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

(2)资格复审前7 (略) (略) 外旅居史的考生需填报返甬码,提供资格复审前3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检测间隔超过24 小时,最近1次应为本人参加资格初审前24 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资格复审前7 (略) 外旅居史的考生,需填报返甬码,提供至少在资格复审前4天(含12月5日)抵达宁波,完成新冠病毒落地检和连续3天3检后参照本地考生防疫要求,提供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即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在抵达宁波后的前3天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进入人员聚集性场所。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返甬码”异常;

(2)未能提供资格复审前相应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仍在隔离治疗 (略) 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受管控对象及 (略) 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5)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处于高、低风险区,被采取健康监测、封控、管控措施者;

(6)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人员;

(7)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返甬码”等、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人员。

(三)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在参加资格复审时主动上交。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提前抵达考点,进校前须测量体温,出示“场所码”、“行程卡”、“返甬码”和核酸报告,符合防疫规定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生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指示从指定通道通行,并注意保持1米间隔。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并保持人员间距。

(六)考生健康监测异常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管理,按要求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考前健康报备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请计划参加我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的考生在12月8日9时—12月8日16时之间进行考前健康报备,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未按时参加的,原则上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具体位置,了解交通线路,合理安排考试出行时间,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4.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管乐演奏专任教师:乐器自备,除考试所需乐器,其他材料和器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并请于12月7日前将曲谱发送E-mail至:*@*q.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6.其余岗位不得将任何材料和器具带入考场。

7.整个考试过程中严禁出现个人姓名、籍贯、 (略) 校、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等内容,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8.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各岗位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4-*,*、*(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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