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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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宾市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行政区域屏山县公告时间**日15:18
评审专家名单谭卓(评审小组组长),何朝会,杨长军
总中标金额¥35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1-*
采购单位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A楼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0831-*
附件:
附件1评审报告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4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自贡启帆 (略) (略) 沿滩工业园区兴元路1号附2-139室 3,5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自贡启帆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 屏山县 1.本项目为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单位提供的参考图及需求提供项目的设计、物料及制作安装方案来满足本项目的氛围营造的设计、布置、搭建和撤除。 2.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创意设计方案、设计图稿、造价预算清单(根据自身的设计方案提供)并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的依据。 3.设计方案包括:文案策划、氛围营造大纲、点位布局、各区域效果图、施工图等;设计方案须说明制作工艺、制作材质、施工工艺、安装技术方案等;造价预算须包括设计方案内各项组价等。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1)凡设计时涉及到材料的,供应商须明确所用材料种类、材料质地材料规格等。使用的打造材料,应优先使用环保材料。 (2)凡设计时涉及到字体的,供应商须明确各项字体种类、字体大小、字体形态等。 (3)凡设计时涉及到制作的,供应商须明确制作工艺(如:焊接、防锈、烤漆、打磨、单层或双层、雕刻、倒模、灯光设计、电缆、镂空、丝印、浮雕等)及其流程等。 (4)凡设计时涉及到安装的,供应商须明确安装方式(如:焊接、预埋浇筑、悬挂等)。 (5)凡设计时涉及到效果的,供应商须明确效果形态(如:像素和分辨率、木纹、颜色种类、内外装饰、装裱等)。 (6)所有设计均须提供完整、清晰的设计效果图,若有需要,供应商可专册提供高分辨率彩色效果图集一册,供评审小组评审使用。 3,51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卓(评审小组组长)、何朝会、杨长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74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屏山县财政局下达的《屏山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00722[2022]00257),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380万元,品目编码:C99,品目名称:其他服务。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地址: (略) (略) 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 号。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5.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 (略) 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址: (略) 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A楼4楼

联系方式: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

(略)

**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行政区域屏山县公告时间**日15:18
评审专家名单谭卓(评审小组组长),何朝会,杨长军
总中标金额¥35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1-*
采购单位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A楼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0831-*
附件:
附件1评审报告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4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自贡启帆 (略) (略) 沿滩工业园区兴元路1号附2-139室 3,5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自贡启帆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20 (略) 屏山县春节亮化服务 屏山县 1.本项目为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单位提供的参考图及需求提供项目的设计、物料及制作安装方案来满足本项目的氛围营造的设计、布置、搭建和撤除。 2.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创意设计方案、设计图稿、造价预算清单(根据自身的设计方案提供)并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的依据。 3.设计方案包括:文案策划、氛围营造大纲、点位布局、各区域效果图、施工图等;设计方案须说明制作工艺、制作材质、施工工艺、安装技术方案等;造价预算须包括设计方案内各项组价等。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1)凡设计时涉及到材料的,供应商须明确所用材料种类、材料质地材料规格等。使用的打造材料,应优先使用环保材料。 (2)凡设计时涉及到字体的,供应商须明确各项字体种类、字体大小、字体形态等。 (3)凡设计时涉及到制作的,供应商须明确制作工艺(如:焊接、防锈、烤漆、打磨、单层或双层、雕刻、倒模、灯光设计、电缆、镂空、丝印、浮雕等)及其流程等。 (4)凡设计时涉及到安装的,供应商须明确安装方式(如:焊接、预埋浇筑、悬挂等)。 (5)凡设计时涉及到效果的,供应商须明确效果形态(如:像素和分辨率、木纹、颜色种类、内外装饰、装裱等)。 (6)所有设计均须提供完整、清晰的设计效果图,若有需要,供应商可专册提供高分辨率彩色效果图集一册,供评审小组评审使用。 3,51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卓(评审小组组长)、何朝会、杨长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74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屏山县财政局下达的《屏山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00722[2022]00257),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380万元,品目编码:C99,品目名称:其他服务。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地址: (略) (略) 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 号。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5.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 (略) 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址: (略) 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A楼4楼

联系方式: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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