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软件购置与升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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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软件购置与升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科技学院软件购置与升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K2022-164-N

二、项目名称

(略) 软件购置与升级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名称:包1(学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建设)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2号楼A单元三层328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 个工作日内全面交付验收

包名称:包2(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建设)

供应商名称:武汉超星 (略)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三期)C2号楼1单元1-2层(3)研发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交付验收

包名称:包3(协同OA系统改造建设)

供应商名称:武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温泉贺胜路花蚕巷 (略) 22栋11层1102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交付验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戴彦、石教骏、黎亚雄(业主代表)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 (略) 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经与采购人约定,成交供应商按包1人民币:10500元、包2人民币:3000元、包3人民币:6750元计取支付。

2、收费金额:2.0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0715-*、*


湖北科技学院软件购置与升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K2022-164-N

二、项目名称

(略) 软件购置与升级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名称:包1(学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建设)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2号楼A单元三层328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 个工作日内全面交付验收

包名称:包2(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建设)

供应商名称:武汉超星 (略)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三期)C2号楼1单元1-2层(3)研发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交付验收

包名称:包3(协同OA系统改造建设)

供应商名称:武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温泉贺胜路花蚕巷 (略) 22栋11层1102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交付验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戴彦、石教骏、黎亚雄(业主代表)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 (略) 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经与采购人约定,成交供应商按包1人民币:10500元、包2人民币:3000元、包3人民币:6750元计取支付。

2、收费金额:2.0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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