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湖北有限公司2022年第九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湖北有限公司2022年第九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网电动 (略) 2022年第九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GC-2022-206A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电动 (略) 2022年第九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GC-2022-206A)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单位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
(万元/%) | 姓名 | 证书名称 | 编号 | ||||||||||
01 | 22-23年乘用车换电设施供货服务 | 22-23年乘用车换电设施供货服务 | 国网商用电动 (略) | 3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2 | 22-23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包1 | 22-23年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瑞生建设 (略) | 94.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2 | 22-23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包2 | 22-23年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03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采购包1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正信会 (略) | 94.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3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采购包2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04 | 新基地3-6号楼电缆桥架部分PC | 新基地3-6号楼电缆桥架部分PC | (略) 电 (略) | 147.2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5 | 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 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 武汉新 (略) | 99.8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6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框架协议采购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鑫源 (略) | 95.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7 | 2022年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 | 2022年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 | 湖北东方 (略) | 17.2000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8 | 22-23年售电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 22-23年售电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 湖北华中电力 (略) | 5.9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9 | 22-23交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22-23交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10 | 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包1 | 22-23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湖北和信 (略) | 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10 | 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包2 | 22-23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10 | 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包3 | 22-23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11 | 充电设施现场检测服务 | 充电设施现场检测服务 | 国网电 (略) (略) | 89.100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日
(国网电动 (略) 2022年第九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GC-2022-206A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电动 (略) 2022年第九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GC-2022-206A)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单位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
(万元/%) | 姓名 | 证书名称 | 编号 | ||||||||||
01 | 22-23年乘用车换电设施供货服务 | 22-23年乘用车换电设施供货服务 | 国网商用电动 (略) | 3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2 | 22-23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包1 | 22-23年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瑞生建设 (略) | 94.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2 | 22-23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包2 | 22-23年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03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采购包1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正信会 (略) | 94.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3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采购包2 | 22-23经营审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04 | 新基地3-6号楼电缆桥架部分PC | 新基地3-6号楼电缆桥架部分PC | (略) 电 (略) | 147.2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5 | 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 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 武汉新 (略) | 99.8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6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框架协议采购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鑫源 (略) | 95.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7 | 2022年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 | 2022年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 | 湖北东方 (略) | 17.2000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8 | 22-23年售电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 22-23年售电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 湖北华中电力 (略) | 5.9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09 | 22-23交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22-23交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10 | 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包1 | 22-23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湖北和信 (略) | 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10 | 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包2 | 22-23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10 | 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包3 | 22-23直流充电设施供货服务增补 | 流标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作流标处理 | |||||||||
11 | 充电设施现场检测服务 | 充电设施现场检测服务 | 国网电 (略) (略) | 89.100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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