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芬太尼类查缉装备采购(1分标)成交公告质疑函的答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芬太尼类查缉装备采购(1分标)成交公告质疑函的答复

质 疑 人: (略)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凤翔路18-14号裕丰·英伦B1014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 姚必勇

委托代理人:龚雪娇电话:*

质疑供应商: (略)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凤翔路18-14号裕丰·英伦B1014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姚必勇
授权代表:龚雪娇
联系电话:*
(略) (略) :
我公司于2022年1 (略) 以书面方式送达的关于芬太尼类查缉装备采购(1分标)(GXZC2022-J1-*-HXXM)项目的质疑函原件。对贵公司 (略) 高度重视,并向采购人汇报,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中“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组织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对质疑事项出具了答复意见。根据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出具的质疑答复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6项的规定:“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同时商务条款第五项第一条规定: “标注“▲”符号项为必须响应满足条款,若有一项偏离即被视为无效投标。项目包括设备免费安装调试。”
在该采购项目1分标:手持质谱采购仪(便携式采购仪)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第3项规定:“▲3.重量小于5公斤,适应各种复杂现场环境使用。”
本次中标单位:哈 (略) 所提供的清谱品牌产品不满足该条目规定的重量小于5公斤的要求,因此为负偏离,应该为废标项。
事实依据:我公司在清谱官网上查到,清谱品牌的两款质谱仪产品:
1.Cell微型质谱分析系统质量为8.5公斤; Mini β小型质谱分析系统质量为20公斤。均不满足质量小于5公斤的要求。……
质疑事项2:在该采购项目1分标:手持质谱采购仪(便携式采购仪)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第4项:“4.运行环境: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本次中标单位:哈 (略) 所提供的清谱品牌产品不具备达到该防护等级,应为负偏离,因此我们认为其为废标。
事实依据:1)、“IP54”,即防尘为5级:无法完全防止灰尘侵入,但侵入灰尘量不会影响产品正常运作;防水等级为4级:防止飞溅的水侵入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侵入。
2)、清谱品牌的两款质谱仪产品(1. Cell微型质谱分析系统2. Mini β小型质谱分析系统)都为开放式设计结构,同时采用大尺寸触摸屏结构,都无法防止飞溅水入侵,达不到IP54级防护。……
答复:经查,哈 (略) 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未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质疑供应商所提质疑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
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质疑认定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因质疑事项成立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公司将把项目质疑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获得财政部门批复意见后再开展下一步采购活动。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华新 (略)
2022年12月 7日

附件信息:

质 疑 人: (略)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凤翔路18-14号裕丰·英伦B1014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 姚必勇

委托代理人:龚雪娇电话:*

质疑供应商: (略)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凤翔路18-14号裕丰·英伦B1014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姚必勇
授权代表:龚雪娇
联系电话:*
(略) (略) :
我公司于2022年1 (略) 以书面方式送达的关于芬太尼类查缉装备采购(1分标)(GXZC2022-J1-*-HXXM)项目的质疑函原件。对贵公司 (略) 高度重视,并向采购人汇报,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中“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组织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对质疑事项出具了答复意见。根据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出具的质疑答复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6项的规定:“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同时商务条款第五项第一条规定: “标注“▲”符号项为必须响应满足条款,若有一项偏离即被视为无效投标。项目包括设备免费安装调试。”
在该采购项目1分标:手持质谱采购仪(便携式采购仪)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第3项规定:“▲3.重量小于5公斤,适应各种复杂现场环境使用。”
本次中标单位:哈 (略) 所提供的清谱品牌产品不满足该条目规定的重量小于5公斤的要求,因此为负偏离,应该为废标项。
事实依据:我公司在清谱官网上查到,清谱品牌的两款质谱仪产品:
1.Cell微型质谱分析系统质量为8.5公斤; Mini β小型质谱分析系统质量为20公斤。均不满足质量小于5公斤的要求。……
质疑事项2:在该采购项目1分标:手持质谱采购仪(便携式采购仪)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第4项:“4.运行环境: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本次中标单位:哈 (略) 所提供的清谱品牌产品不具备达到该防护等级,应为负偏离,因此我们认为其为废标。
事实依据:1)、“IP54”,即防尘为5级:无法完全防止灰尘侵入,但侵入灰尘量不会影响产品正常运作;防水等级为4级:防止飞溅的水侵入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侵入。
2)、清谱品牌的两款质谱仪产品(1. Cell微型质谱分析系统2. Mini β小型质谱分析系统)都为开放式设计结构,同时采用大尺寸触摸屏结构,都无法防止飞溅水入侵,达不到IP54级防护。……
答复:经查,哈 (略) 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未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质疑供应商所提质疑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
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质疑认定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因质疑事项成立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公司将把项目质疑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获得财政部门批复意见后再开展下一步采购活动。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华新 (略)
2022年12月 7日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