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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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中标结果


结果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2-74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HBCG-2022-0627-0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天津 (略)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五号A座-702(存在多址信息)1,390,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宏伟(评委主任)、赵秀丽、王蓉、院高飞、曹晓亮(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4,99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天津 (略) (最终报价:*元,得分:97.55)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天津 (略) (最终报价:*元,得分:69.00)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河南宇恒 (略) (最终报价:*元,得分:66.83) 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 (略) 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方式: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福田二区西门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3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时0分


  • 省采购网推送

    • 提交人:
      河南 (略)

    • 提交状态:
      推送

    • 提交节点:

      **

      15:57


    • 提交用时:
      0天0时3分

  • 公服门户展示

    • 办理状态:
      发布

    • 办理节点:

      **

      16:01


    • 办理用时:
      0天0时0分


结果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2-74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HBCG-2022-0627-0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天津 (略)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五号A座-702(存在多址信息)1,390,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宏伟(评委主任)、赵秀丽、王蓉、院高飞、曹晓亮(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4,99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天津 (略) (最终报价:*元,得分:97.55)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天津 (略) (最终报价:*元,得分:69.00)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河南宇恒 (略) (最终报价:*元,得分:66.83) 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 (略) 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方式: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福田二区西门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3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时0分


  • 省采购网推送

    • 提交人:
      河南 (略)

    • 提交状态:
      推送

    • 提交节点:

      **

      15:57


    • 提交用时:
      0天0时3分

  • 公服门户展示

    • 办理状态:
      发布

    • 办理节点:

      **

      16:01


    • 办理用时:
      0天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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