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亳州市源头企业科技治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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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亳州市源头企业科技治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2022-12-08

一、项目编号:

BZSJ2022CG273

二、项目名称:

20 (略) 源头企业科技治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科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成交单价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机关 (略) 直单位公务用车购车项目

品牌:海康威视(车牌识别摄像(含镜头、护罩))

规格型号:DS-TCG205-E

数量:6台

单价:4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峰、周光娇、任杰、张跃武、王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谯城区药都大道1289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业绩、信誉、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日


磋商文件.pdf
附件(设计方案).pdf
业绩、信誉、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pdf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SJ2022CG273

二、项目名称:

20 (略) 源头企业科技治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科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成交单价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机关 (略) 直单位公务用车购车项目

品牌:海康威视(车牌识别摄像(含镜头、护罩))

规格型号:DS-TCG205-E

数量:6台

单价:4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峰、周光娇、任杰、张跃武、王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谯城区药都大道1289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业绩、信誉、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日


磋商文件.pdf
附件(设计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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