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医院运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松县人民医院运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CG-SS-2022-109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1-*32C-*-*-8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39号 |
信息发布时间 | ** 10:17:22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编号:CG-SS-2022-109
徽采云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宿 (略) 运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鸿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 6 区 B-3C4-2 室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
名称:运动测试系统(含专用台车) 品牌规格型号:GE/MUSE 数量:1套 单价:*元 | 名称:运动平板 品牌规格型号:GE/T2100-ST2 数量:1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众犇、赵志华、李江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5655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 (略)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3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 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诺 (略)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李主任
电 话:**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一览表
宿 (略)
**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8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 09:29:4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2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10:17:2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8分
项目编号 | CG-SS-2022-109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1-*32C-*-*-8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39号 |
信息发布时间 | ** 10:17:22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编号:CG-SS-2022-109
徽采云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宿 (略) 运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鸿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 6 区 B-3C4-2 室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
名称:运动测试系统(含专用台车) 品牌规格型号:GE/MUSE 数量:1套 单价:*元 | 名称:运动平板 品牌规格型号:GE/T2100-ST2 数量:1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众犇、赵志华、李江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5655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 (略)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3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 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诺 (略)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李主任
电 话:**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一览表
宿 (略)
**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8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 09:29:4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2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10:17:2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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