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远程影像平台存储扩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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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远程影像平台存储扩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 (略) 远程影像平台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利 (略) (略) 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16栋16层7号77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利 (略)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存储设备存储设备/UniSever R4900 G3等1(批)774,500.00774,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仁东、罗明超、罗华、范炬、廖杨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92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00781[2022]00278;
2.采购品目:A*存储设备;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安装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收到正式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5%,一年质保期后,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请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10、中标日期:**日。
11、获取文件供应商家数为:5家;递交文件供应商家数为:3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808

四川 (略)

**日


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 (略) 远程影像平台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利 (略) (略) 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16栋16层7号77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利 (略)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存储设备存储设备/UniSever R4900 G3等1(批)774,500.00774,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仁东、罗明超、罗华、范炬、廖杨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92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00781[2022]00278;
2.采购品目:A*存储设备;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安装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收到正式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5%,一年质保期后,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请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10、中标日期:**日。
11、获取文件供应商家数为:5家;递交文件供应商家数为:3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808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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