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广德市乡镇颗粒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省控点设备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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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广德市乡镇颗粒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省控点设备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广德市乡镇颗粒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省控点设备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乡镇颗粒物自动监 (略) 控点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石城路电子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乡镇颗粒物自动监 (略) 控点设备更新项目

品牌(如有):PM2.5分析仪、气象仪(五参数)、数据采集模块、小型站机柜及配套设施、视频监控、运维服务、SO2分析仪、NO2分析仪、O3分析仪、站房改造

规格型号:LGH-01E、LGH-01C、工控机:IPC-810E 数据采集传 输软件:蓝盾空气环境监测数据采集软件 V1.0、室外监控800万室外安防球机:iDS-2D F8840IX-A 监控视频存储网络硬盘录像机:DS-7708N-K4-V2、LGH-210、LGH-220、LGH-240

数量:PM2.5分析仪10台、气象仪(五参数)10台、数据采集模块10套、小型站机柜及配套设施10套、视频监控10套、运维服务3年、SO2分析仪1台、NO2分析仪1台、O3分析仪1台、站房改造1项

单价:PM2.5分析仪70500.00元/台、气象仪(五参数)20000.00元/台、数据采集模块14000.00元/套、小型站机柜及配套设施30000.00元/套、视频监控10000.00元/套、运维服务*.00/年、SO2分析仪86000.00元/台、NO2分析仪90000.00元/台、O3分析仪75000.00元/台、站房改造52000.00元/项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琳、谢银德、邹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新城区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文化中心四楼西北角

联系方式:童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盈和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金峰凤麟府商业房 3SA栋103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信息来源http://**-7ab1-11ed-961c-00163e0ffbe1

宣城市广德市乡镇颗粒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省控点设备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乡镇颗粒物自动监 (略) 控点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石城路电子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乡镇颗粒物自动监 (略) 控点设备更新项目

品牌(如有):PM2.5分析仪、气象仪(五参数)、数据采集模块、小型站机柜及配套设施、视频监控、运维服务、SO2分析仪、NO2分析仪、O3分析仪、站房改造

规格型号:LGH-01E、LGH-01C、工控机:IPC-810E 数据采集传 输软件:蓝盾空气环境监测数据采集软件 V1.0、室外监控800万室外安防球机:iDS-2D F8840IX-A 监控视频存储网络硬盘录像机:DS-7708N-K4-V2、LGH-210、LGH-220、LGH-240

数量:PM2.5分析仪10台、气象仪(五参数)10台、数据采集模块10套、小型站机柜及配套设施10套、视频监控10套、运维服务3年、SO2分析仪1台、NO2分析仪1台、O3分析仪1台、站房改造1项

单价:PM2.5分析仪70500.00元/台、气象仪(五参数)20000.00元/台、数据采集模块14000.00元/套、小型站机柜及配套设施30000.00元/套、视频监控10000.00元/套、运维服务*.00/年、SO2分析仪86000.00元/台、NO2分析仪90000.00元/台、O3分析仪75000.00元/台、站房改造52000.00元/项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琳、谢银德、邹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新城区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文化中心四楼西北角

联系方式:童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盈和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金峰凤麟府商业房 3SA栋103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信息来源http://**-7ab1-11ed-961c-00163e0ffb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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