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东自助服务终端硬件组件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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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瑞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科 东 自 助 服 务 终 端 硬 件 组 件 采购 项 目推 荐 的 成 交 候 选 人 公 示 采 购 编 号 : NARI-S2-3-*各 相 关 应 答 人 :南 瑞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科 东 自 助 服 务 终 端 硬 件 组 件 采 购 项目 评 审 工 作 已 经 结 束 , 现 将 评 审 委 员 会 推 荐 的 成 交 候 选 人 予 以 公示 , 公 示 期 3日 。 应 答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若 对 评 审 结 果 有 异议 的 , 请 在 成 交 候 选 人 公 示 期 间 以 书 面 形 式 传 真 提 出 。
分 标 编 号 分 标 名 称 分 包 编 号 分 包 名 称 推 荐 的 成 交 候 选 人标 1 自 助 服 务 终端 硬 件 组 件 包 1 自 助 服 务 终 端硬 件 组 件 北 京 应 天 海 乐 科 技 发 展 有限 公 司应 答 人 对 以 上 结 果 如 有 异 议 , 可 以 自 公 示 之 日 起 3日 内 , 向采 购 人 提 出 。根 据 招 标 投 标 法 及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 应 答 人 和 直 接 参 与 并 且 与招 投 标 活 动 有 着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的 当 事 人 有 异 议 的 , 有 权 依 法 进 行异 议 , 提 出 异 议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事 项 :1. 异 议 必 须 在 成 交 结 果 公 示 结 束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传 真 提 出 。2 应 当 提 交 异 议 书 , 并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异 议 人 的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 及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2 被 异 议 人 的 名 称
3 异 议 事 项 的 基 本 事 实 4 有 效 线 索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3 异 议 人 为 法 人 的 , 异 议 书 必 须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 同 时 还 需 提 交 授 权 委 托 书 异 议 人 为 个 人的 , 异 议 书 必 须 由 异 议 人 本 人 签 字 , 并 附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 由 本 人提 交 。4 下 列 异 议 将 不 予 接 收 : 1 在 成 交 结 果 公 示 结 束 后 提 出 的 2 异 议 人 不 能 证 明 是 所 异 议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应 答 人 和 直接 参 与 并 且 与 招 投 标 活 动 有 着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的 当 事 人
3 异 议 事 项 不 具 体 , 且 未 提 供 有 效 线 索 , 难 以 查 证 的 4 对 异 议 事 项 已 经 答 复 , 且 异 议 人 没 有 提 出 新 的 证 据 的 。5. 异 议 人 不 得 以 异 议 为 名 排 挤 竞 争 对 手 , 进 行 虚 假 恶 意异 议 , 阻 碍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正 常 进 行 。 联 系 电 话 : *年 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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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异 议 事 项 的 基 本 事 实 4 有 效 线 索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3 异 议 人 为 法 人 的 , 异 议 书 必 须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 同 时 还 需 提 交 授 权 委 托 书 异 议 人 为 个 人的 , 异 议 书 必 须 由 异 议 人 本 人 签 字 , 并 附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 由 本 人提 交 。4 下 列 异 议 将 不 予 接 收 : 1 在 成 交 结 果 公 示 结 束 后 提 出 的 2 异 议 人 不 能 证 明 是 所 异 议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应 答 人 和 直接 参 与 并 且 与 招 投 标 活 动 有 着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的 当 事 人
3 异 议 事 项 不 具 体 , 且 未 提 供 有 效 线 索 , 难 以 查 证 的 4 对 异 议 事 项 已 经 答 复 , 且 异 议 人 没 有 提 出 新 的 证 据 的 。5. 异 议 人 不 得 以 异 议 为 名 排 挤 竞 争 对 手 , 进 行 虚 假 恶 意异 议 , 阻 碍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正 常 进 行 。 联 系 电 话 : *年 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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