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小麦育种创新基地项目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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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小麦育种创新基地项目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略) (略)
招标编号 : GN**42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 17: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小麦育种创新基地项目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略) 小麦育种创新基地项目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略) (略) 受安徽 (略) 委托,就 (略) 小麦育种创新基地项目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N**4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日9时00分, (略) (略)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 (略)

    投标总报价:*.00元

    公示期:自**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发布。

    **日

,安徽, (略) ,南京,合肥,0551-
招标单位 : (略) (略)
招标编号 : GN**42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 17:00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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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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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略) (略) 受安徽 (略) 委托,就 (略) 小麦育种创新基地项目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N**4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日9时00分, (略) (略)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 (略)

    投标总报价:*.00元

    公示期:自**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发布。

    **日

,安徽, (略) ,南京,合肥,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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