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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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22:04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宗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玉屏清荣大道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


(略) (略) 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HSXM[GK]*-1-1)

一、项目编号:[*]HSXM[GK]*-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HSXM[GK]*-1-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鑫 (略) (略) 闽侯县荆溪镇荆溪东大道66号凤翔商务公馆A1#1602 *.5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HSXM[GK]*-1-1 包1
福州鑫 (略) :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
窗帘及类似品
医用窗帘及类似品 帘之星、华村夫、金兄康等 以合同签订为标准 1 *.53 *.53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宗 (包1)
评审专家:郑炜,李喜晨,卢国麟,陈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HSXM[GK]*-1-1 包1 :7932.12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审查情况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采购标的”中“注意:上述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采购标的项下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略) 鼓楼区康斯*时装制作室、福建 (略) 均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采购标的”第5点“本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或明确所投产品符合该项要求的承诺函,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条第(6)点、包一般情形中“(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规定的情形,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述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条件”中“注意:以上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商务条款项下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福州一 (略) 、馨庭(福州) (略) 均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条件”第13.1条“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且均未对此项要求做任何相关的说明,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条第(6)点、包一般情形中“(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规定的情形,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述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3)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3政策性功能性情况:无。 8.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玉屏清荣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林鹭
电话:0591-*

福建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22:04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宗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玉屏清荣大道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


(略) (略) 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HSXM[GK]*-1-1)

一、项目编号:[*]HSXM[GK]*-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大楼医用帘等货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HSXM[GK]*-1-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鑫 (略) (略) 闽侯县荆溪镇荆溪东大道66号凤翔商务公馆A1#1602 *.5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HSXM[GK]*-1-1 包1
福州鑫 (略) :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
窗帘及类似品
医用窗帘及类似品 帘之星、华村夫、金兄康等 以合同签订为标准 1 *.53 *.53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宗 (包1)
评审专家:郑炜,李喜晨,卢国麟,陈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HSXM[GK]*-1-1 包1 :7932.12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审查情况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采购标的”中“注意:上述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采购标的项下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略) 鼓楼区康斯*时装制作室、福建 (略) 均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采购标的”第5点“本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或明确所投产品符合该项要求的承诺函,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条第(6)点、包一般情形中“(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规定的情形,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述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条件”中“注意:以上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商务条款项下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福州一 (略) 、馨庭(福州) (略) 均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条件”第13.1条“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且均未对此项要求做任何相关的说明,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条第(6)点、包一般情形中“(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规定的情形,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述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3)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3政策性功能性情况:无。 8.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玉屏清荣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林鹭
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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