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规划勘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 排水专项规划修编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排水专项规划修编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人工费 | / | 项 |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参与人员的人工费用 | * | 1 | * | / | 2 | 差旅费 | / | 项 |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需外出考察的差旅费、工作调研等所需的、燃油费、车辆损耗费等费用 | 50000 | 1 | 50000 | / | 3 | 打印费 | / | 项 |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各个阶段成果文本、图纸、宣传物料费等 | 70000 | 1 | 70000 | / | 4 | 其他 | / | 项 | 税费及其他 | * | 1 | * | / | | 合计 | | | | | | *.00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3.2 履行地点:*方指定履行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1)提交地点及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 (2)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日前:完成现状调研及初步方案; **日前:完成初步成果; **日前:完成正式成果; 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满一年之日止。 (3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蒋祺 *( (略) 规划勘 (略) )、冯强*( (略) (略) (略) )、 周杨军( (略) 政工程 (略)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初步方案果审查通过后支付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初步成果审查通过支付3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正式成果入库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 (略) 规划勘 (略) :*0087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摸清涉水现状: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地理、水文地质、社会经济等现状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着重调查规划范围内现状污水厂、泵站等排水设施服务范围的人口和用地情况调查;污水厂和排水泵站的运行情况、用地情况调查;地下空间利用情况调查。编制现状调研报告,形成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泵站、排水主干管网、调蓄设施等现状图。 (2)衔接政策、规划:对已编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供水、节水、排水、再生水利用、 (略) 、防洪排涝、道路工程、水环境治理、绿地系统、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进行解读,重点对接与排水工程有关的标准、要求,并对上述规划之间有关内容的协调性进行分析。 (3)明确规范、标准:结合最新排水规范确定防涝目标、控污目标,进一步明确合流制溢流污水控制和排放标准,分流制区域初期雨水处理和排放标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纳污区人均综合污水量标准、雨水径流系数、暴雨设计重现期、截留倍数等排水参数。 (4)确定排水方式:对于污水排放方式,要充分研究近年来国内外排水体制改造实施案例, (略) 实际情况,对原有排水体制规划进行调整、优化,科学、合理划定雨污分流、合流制范围,提出雨、污分流改造区域和方案。对于雨水排放方式,应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防洪专项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中确定的防洪标准、对应的洪水淹没标高,合理划分高低排分界线,实现“高水高排、低水抽排”。 (5)优化污水系统:合理划分纳污片区,科学合理预测各纳污分区污水量和初期雨水处理量,初步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联动运行方案;结合污水处理系统现状运行情况、规划用地情况等因素优化污水收集、调蓄、处理系统的布局;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重大排水设施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处理等级、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明确污水处理厂厂址、及污水厂尾水排放控制目标,提出对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环保控制要求;明确主要规划合流截污干管、初期雨水及污水输送主干管的服务面积、路由、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 (6)完善排涝体系: (略) 现状和规划地形,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机排相结合,雨水排放与利用并举的原则,优化调整雨水汇水分区;明确防涝排涝标准; (略) 重要调蓄空间和行泄通道,优化雨水收集、调蓄、利用、排放系统的布局;合理确定雨水泵站、涵闸等重大排水设施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探索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 (略) 洪涝统筹工程体系;提出解决城镇内涝的相关措施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的有关建议;明确主要规划雨水干管的服务面积、路由、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 (7)近期建设规划: (略) 国土空间规划, (略) 近期建设规划、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本次规划分析得出的近期亟待解决的排水问题,提出排水工程近期建设计划,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流域、重点片区、重大排水设施的规模、建设时序、投资金额。 (8)规划保障措施:深入分析论证规划目标的可达性,主要包括效益评价: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风险评估;可能出现的技术、行政、财务风险以及工程不能按时保质保 (略) 发展带来的影响。坚持社会发展与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原则,对规划实施提出包括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措施方面的建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方支付费用。 (2)*方有义务协助*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 (3)*方变更项目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4)*方承接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准入要求,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5)*方应按国家法律、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方的要求,推进项目。 (6)*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成果,保证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方对其项目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7)*方需积极配合*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服务。如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方。 (8)*方应加强对*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9)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方所有,*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 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 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5%(约定利 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 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因*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方工作耽误停顿的,*方提交成 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4)由于*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服务应收合同价款的 2‰。 (5)需要更改*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方应与 *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在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的基础上另行约定;需要更改*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方不退还*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6)因*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方应在*方规定的时限 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 (7)*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方提交资料及成果,*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方违约责任。 (8)在合同履行期间,*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方已开始工作时,*方应根据*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费;*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方应征得*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根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 (略) 规划勘 (略) 占70%, (略) (略) (略) 占18 %。 (略) 政工程 (略) 12%。 (略) (略) 每收到一笔款项后 (略) (略) (略) ; (略) 政工程 (略) 分别支付: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说明: (略) (略)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元; (略) 政工程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说明: (略) (略)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元; (略) 政工程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说明: (略) (略)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元; (略) 政工程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元;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说明: (略) (略)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60300元; (略) 政工程 (略) (成员方单位)支付402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岳麓区岳麓大 (略) 政府二办公楼9楼 | 地址: | 曙光中路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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