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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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行政区域大兴安岭地区公告时间**日16:54
评审专家名单金玮,沙娟,李美艳
总中标金额¥6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广天 (略)
项目联系电话0451-*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景观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广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道外区先锋路415号龙信家园一栋三单元八楼1308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

一、项目编号:[*]GTCG[CS]*

二、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海鑫科 (略)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 4 号楼 6 层 68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货物类(北京海鑫科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阿木尔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10,468.00 110,468.00
1-2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韩家园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10,468.00 110,468.00
1-3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加格达奇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05,468.00 105,468.00
1-4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刑事技术支队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73,360.00 173,360.00
1-5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图强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05,968.00 105,968.00
1-6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十八站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78,768.00 78,7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玮、沙娟、李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2003]857号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1.026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京海鑫科 (略) 通过 通过 69.33 30.00 99.33 1 1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67.33 29.99 97.32 2 2
哈 (略) 通过 通过 67.00 29.98 96.98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景观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广天 (略)

地址: (略) 道外区先锋路415号龙信家园一栋三单元八楼13085室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广天 (略)

电话:0451-*

黑龙江广天 (略)

**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行政区域大兴安岭地区公告时间**日16:54
评审专家名单金玮,沙娟,李美艳
总中标金额¥6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广天 (略)
项目联系电话0451-*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景观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广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道外区先锋路415号龙信家园一栋三单元八楼1308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

一、项目编号:[*]GTCG[CS]*

二、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海鑫科 (略)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 4 号楼 6 层 68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货物类(北京海鑫科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阿木尔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10,468.00 110,468.00
1-2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韩家园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10,468.00 110,468.00
1-3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加格达奇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05,468.00 105,468.00
1-4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刑事技术支队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73,360.00 173,360.00
1-5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图强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105,968.00 105,968.00
1-6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十八站分局物证室采购 海鑫科金 海鑫智能物证保管设备 1.00(套) 78,768.00 78,7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玮、沙娟、李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2003]857号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1.026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物证保管实验室建设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京海鑫科 (略) 通过 通过 69.33 30.00 99.33 1 1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67.33 29.99 97.32 2 2
哈 (略) 通过 通过 67.00 29.98 96.98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景观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广天 (略)

地址: (略) 道外区先锋路415号龙信家园一栋三单元八楼13085室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广天 (略)

电话:0451-*

黑龙江广天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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