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资产评估供应商入库项目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资产评估供应商入库项目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江淮 (略) 2023-2024年度资产评估供应商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JFTP-*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采购)日期:**日
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品目一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严选机 (略)
品目一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 (略)
品目一成交(入围)候选人三: (略) 鑫苑机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华安资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安徽中联国信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三: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四:安徽安和 (略)
品目三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中安房 (略)
品目三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品目三成交(入围)候选人三:安徽正诚房地产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中联国信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北京天健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三: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四:中水 (略)
若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崔巍、王宏源0551-*—842、*、*。
若申请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 (略)
**日
公示结束时间:**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江淮 (略) 2023-2024年度资产评估供应商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JFTP-*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采购)日期:**日
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品目一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严选机 (略)
品目一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 (略)
品目一成交(入围)候选人三: (略) 鑫苑机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华安资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安徽中联国信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三: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品目二成交(入围)候选人四:安徽安和 (略)
品目三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中安房 (略)
品目三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品目三成交(入围)候选人三:安徽正诚房地产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一:安徽中联国信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二:北京天健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三: (略)
品目四成交(入围)候选人四:中水 (略)
若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崔巍、王宏源0551-*—842、*、*。
若申请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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