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财政局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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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财政局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峨财通〔2022〕25号)要求, (略) 财政局于**日至10月30日, (略) 第一小学校、第二小学校、大为镇人民政府、市林业资源管护中心、 (略) 委党校的会计信息质量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实行了会计与出纳不相融岗位相分离,财务内控制度日趋完善。

二、存在问题

(一)支出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差旅费审批报销不严格、票据使用不规范、原始凭证要素不齐等问题。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资产报废无审批手续、计提资产折旧不规范、未定期盘点实物资产等现象。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往来未及时清理、无依据调账等问题。

(四)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白条抵库、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等问题。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充分征求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账务、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截止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略) 财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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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峨财通〔2022〕25号)要求, (略) 财政局于**日至10月30日, (略) 第一小学校、第二小学校、大为镇人民政府、市林业资源管护中心、 (略) 委党校的会计信息质量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实行了会计与出纳不相融岗位相分离,财务内控制度日趋完善。

二、存在问题

(一)支出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差旅费审批报销不严格、票据使用不规范、原始凭证要素不齐等问题。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资产报废无审批手续、计提资产折旧不规范、未定期盘点实物资产等现象。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往来未及时清理、无依据调账等问题。

(四)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白条抵库、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等问题。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充分征求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账务、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截止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略)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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