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文化旅游广电局(*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 图书馆古籍设备采购项目(包1)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净水器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额定出水量:≥60L/h;工作原理:反渗透滤芯:活性炭、RO膜;使用位置:终端净水功效:直饮;保修期:3年 | 台 | 1 | 3600 | 2 | 冰箱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尺寸:≥540*520*1700用于冷藏糨糊等;容量≥180L | 台 | 1 | 1180 | 3 | 电磁炉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用于烧开水、蒸书、调制糨糊等 | 台 | 1 | 248 | 4 | 热水器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尺寸:≤450mm;宽450mm;高650mm加热方式:单管加热防水等级:IPX4最大容积:≥45L加热功率:≤2500W内胆材质:金刚电压/频率:220V/50Hz | 台 | 1 | 1732 | 5 | 测酸仪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测定古籍及补纸ph值的同时减少损伤:电源电压:220V测量精度:0.1级测量范围:0-14 | 台 | 1 | 990 | 6 | 电动切纸机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最大裁切:450mm;最小裁切:40mm;裁切厚度:40mm;裁切精度:±0.5mm机器尺寸:≤700*800*1050mm | 台 | 1 | 3680 | 7 | 古籍修复压平机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压力范围:≥900公斤;压平面积:≥35×45cm;最大压书厚度:≥35cm。 | 台 | 1 | 8500 | 8 | 文博除尘工作台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工作台尺寸:≥1500*750*1200;台面尺寸:≥1440*750;透射工作面尺寸:≥1180*580;负压吸尘面尺寸:≥900*200;隔离罩尺寸:≥1440*750*350;操作方式:电容触控式液晶显示屏;▲液晶屏尺寸:≥8寸;液晶屏分辨率:≥1900*450;▲控制方式:采用智能PLC控制;▲隔离罩类型:气泡型;隔离罩支撑方式:采用阻尼合页;隔离罩材质:透明亚克力;工作台材质:碳钢、白色烤漆;透射工作面材质:护眼匀光高亮面板;吸尘方式:工作面负压和手持吸尘臂;吸尘风量:≥350m3/h;吸尘风压:≥2800Pa;过滤方式:初效过滤棉、高密度层叠滤纸、初效滤网、HEPA、活性炭滤网;加湿方式:超声波细雾;水箱容量:≥2.5L;加湿控制方式:湿度值可设定,智能恒湿;电源:220V 50HZ;功率:≤300W;装备质量:≤180kg;其余:支持缺水断电保护;温湿度实时检测、显示;透射工作面带定位刻度;透射工作面人体感应开关;透射无极亮度调节;智能记忆亮度设置; | 台 | 1 | 39200 | 9 | 放大台灯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镜片直径≥120mm▲臂长 ≥100 cm光源:发光二极管≤10 W ▲4000 K≤色温≤4200K▲显色指数≥80调光器:可调光亮度 100 / 50 / 0 % | 个 | 2 | 25200 | 10 | 保险柜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修复中珍贵古籍的存放 | 套 | 1 | 1900 | 11 | 高拍仪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用于拍摄古籍修复细节、对比照片等 | 台 | 1 | 1490 | 12 | 数据存储服务器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存储古籍修复照片等 | 个 | 1 | 13800 | 13 | 高仿真打印机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高仿真打印古籍、字画、拓片等:最小墨滴:3.5pl▲喷头技术:自动喷头校准技术,自动喷嘴检测技术,全新LUT(色彩对照表)技术幅面:B0+ | 台 | 1 | 51600 | 14 | 固态硬盘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用于存放相关数据文档:固态硬盘,1TB以上容量缓存:256M顺序写入:530 MB/s顺序读速:560 MB/s | 个 | 2 | 1460 | 15 | 打印机耗材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高仿真配套墨水耗材(11色) | 套 | 1 | 17800 | 16 | 多媒体显示屏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用来投屏显示数字化古籍:分辨率:4K操作系统:Windows和Android产品尺寸(mm):86英寸规格:OPS电脑I3/4G/128G屏幕:彩色手写触摸:支持云台控制:支持 | 台 | 1 | 4760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交货和安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99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 60 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 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略) (略) :*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保证 (1)*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方。 (3)*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方承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货物的表面瑕疵,*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方应负责按照*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方在*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方提供的进口产品,*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6.1.1*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6.3.1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第三章第 1.1 款 | *方名称、地址 | 名 称: (略) 文化旅游广电局地址: (略) 人民政府二办 | 第三章 第 1.2(6)项 | 项目现场 | (略) 图书馆(新馆)(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三章第 5.1 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完成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 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第三章 第 9.2(1) 项 | 质量保证期 | 三年 | 第三章 第 9.2(3) 项 | 响应时间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第 13.5 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付款人: (略) 文化旅游广电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4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 法律纠纷等)后 60 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 60%。 | 第三章 第 14.2(6) 项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第 20.2 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 第三章第 23.1 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协商解决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2 (略) 政府第二办公楼八楼 | 地址: | (略) 辖区 (略) 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B-8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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