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略) (略)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西楼13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元(¥92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补光灯 | CXBG-1-PS-DS-TL2000A | 2 | 950元 |
2 | 以太网交换机 | Mini S1224 | 2 | 24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仟元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筑脸全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联系人:晏媛媛,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长江中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筑脸全 (略)
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媛媛
电话:*
(略) (略)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西楼13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元(¥92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补光灯 | CXBG-1-PS-DS-TL2000A | 2 | 950元 |
2 | 以太网交换机 | Mini S1224 | 2 | 24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仟元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筑脸全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联系人:晏媛媛,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长江中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筑脸全 (略)
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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