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清洁取暖等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工作视频宣传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铜川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清洁取暖等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工作视频宣传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方): (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谟东路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陕西丝路秦缘 (略)
地址: (略) 耀州区正阳路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视频宣传 | 1(项) | ¥200,000.00 | ¥200,000.00 | 1、**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1)*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2)*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方广告的权利。因*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2、*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交与*方。3、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方无法正常播放*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方应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方应自动为*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方广告的发布期限。(3)因*方原因造成广告不能发布,合同期限不予顺延。 |
合同金额: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履约期限:**日至**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日
**日
合同
(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日
采购人(*方): (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谟东路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陕西丝路秦缘 (略)
地址: (略) 耀州区正阳路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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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视频宣传 | 1(项) | ¥200,000.00 | ¥200,000.00 | 1、**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1)*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2)*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方广告的权利。因*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2、*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交与*方。3、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方无法正常播放*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方应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方应自动为*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方广告的发布期限。(3)因*方原因造成广告不能发布,合同期限不予顺延。 |
合同金额: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履约期限:**日至**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日
**日
合同
(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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