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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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BHXT*-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
中标人: (略) 中智 (略)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其他
二其他:
湖北汉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HBHXT*-1
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政府授权的项目经营管理权主体单位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通
过公开采购选取有能力的智慧停车企业作为合作运营商成交人,由主体单位委托成交人
全额投资建设和运营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采购人不再出资建设和运维管理,以持有的特许
经营权参与泊车收入分配的形式运营该项目。合作期满后平台及设备无条件移交给到采购
人。本项 (略) 公共交通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联网统一管理
运营,拟建设一套智慧停车管理云平台,一个智慧化的监控中心,智能化改造3000-5000个
路内停车泊位6-10个停车场智能化改造以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划线编号和喷码等。
4磋商评审情况
(1)评审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湖北汉 (略) (略) 秋丰路67号商业 (略) 2
楼开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郝静波曾忠吴建军
5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中智 (略)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ECN8M8C:
成交供应 (略) 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
栋A701
成交价格:供应商在运营期限内按每年营业额缴纳比例,向采购人缴纳公共资源使用费:
第1-5年使用费:营业额缴纳比例12%:
第6-10年使用费:营业额缴纳比例13%:
第11-20年使用费:营业额繳纳比例15第。
运营期限:20年:
建设期限:6个月。
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胜刹路81号
联系人:李工

话:07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 (略)
Q21090
地址: (略) 秋丰路67号商业 (略) 2楼
联系人:朱泽
电话:*
电子邮件:*a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三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BHXT*-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
中标人: (略) 中智 (略)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其他
二其他:
湖北汉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城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HBHXT*-1
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政府授权的项目经营管理权主体单位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通
过公开采购选取有能力的智慧停车企业作为合作运营商成交人,由主体单位委托成交人
全额投资建设和运营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采购人不再出资建设和运维管理,以持有的特许
经营权参与泊车收入分配的形式运营该项目。合作期满后平台及设备无条件移交给到采购
人。本项 (略) 公共交通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联网统一管理
运营,拟建设一套智慧停车管理云平台,一个智慧化的监控中心,智能化改造3000-5000个
路内停车泊位6-10个停车场智能化改造以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划线编号和喷码等。
4磋商评审情况
(1)评审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湖北汉 (略) (略) 秋丰路67号商业 (略) 2
楼开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郝静波曾忠吴建军
5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中智 (略)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ECN8M8C:
成交供应 (略) 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
栋A701
成交价格:供应商在运营期限内按每年营业额缴纳比例,向采购人缴纳公共资源使用费:
第1-5年使用费:营业额缴纳比例12%:
第6-10年使用费:营业额缴纳比例13%:
第11-20年使用费:营业额繳纳比例15第。
运营期限:20年:
建设期限:6个月。
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胜刹路81号
联系人:李工

话:07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 (略)
Q21090
地址: (略) 秋丰路67号商业 (略) 2楼
联系人:朱泽
电话:*
电子邮件:*a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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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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