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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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略)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 (略) 教育局《关于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1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疑议, (略) 纪 (略) 教育局纪 (略) 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市纪 (略) 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8-*(市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

附件: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

(略) 教育局

**日

附件

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

评估认定结果


一、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15个)

大田县:大田县太华罗丰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乐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广平丰庄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奇韬文经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丰小学附设幼儿班

尤溪县:尤溪县埔头小学附属幼儿班、尤溪县七尺小学附属幼儿班

沙县区: (略) 沙县区高砂镇冲厚幼儿班

宁化县:宁化县中沙下沙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中沙楼家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营上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永跃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济村乡武层小学附设幼儿班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坑小学附设幼儿班

将乐县:将乐县积善学校幼儿班

二、暂缓通过认定办学点(1个)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渠小学附设幼儿班

(略)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 (略) 教育局《关于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1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疑议, (略) 纪 (略) 教育局纪 (略) 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市纪 (略) 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8-*(市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

附件: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

(略) 教育局

**日

附件

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

评估认定结果


一、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15个)

大田县:大田县太华罗丰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乐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广平丰庄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奇韬文经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丰小学附设幼儿班

尤溪县:尤溪县埔头小学附属幼儿班、尤溪县七尺小学附属幼儿班

沙县区: (略) 沙县区高砂镇冲厚幼儿班

宁化县:宁化县中沙下沙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中沙楼家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营上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永跃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济村乡武层小学附设幼儿班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坑小学附设幼儿班

将乐县:将乐县积善学校幼儿班

二、暂缓通过认定办学点(1个)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渠小学附设幼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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