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关于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略)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 (略) 教育局《关于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1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疑议, (略) 纪 (略) 教育局纪 (略) 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市纪 (略) 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8-*(市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
附件: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
(略) 教育局
**日
附件
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
评估认定结果
一、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15个)
大田县:大田县太华罗丰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乐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广平丰庄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奇韬文经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丰小学附设幼儿班
尤溪县:尤溪县埔头小学附属幼儿班、尤溪县七尺小学附属幼儿班
沙县区: (略) 沙县区高砂镇冲厚幼儿班
宁化县:宁化县中沙下沙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中沙楼家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营上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永跃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济村乡武层小学附设幼儿班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坑小学附设幼儿班
将乐县:将乐县积善学校幼儿班
二、暂缓通过认定办学点(1个)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渠小学附设幼儿班
(略)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 (略) 教育局《关于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1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疑议, (略) 纪 (略) 教育局纪 (略) 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市纪 (略) 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8-*(市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
附件: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
(略) 教育局
**日
附件
2022年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
评估认定结果
一、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15个)
大田县:大田县太华罗丰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乐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广平丰庄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奇韬文经小学附设幼儿班、大田县建设建丰小学附设幼儿班
尤溪县:尤溪县埔头小学附属幼儿班、尤溪县七尺小学附属幼儿班
沙县区: (略) 沙县区高砂镇冲厚幼儿班
宁化县:宁化县中沙下沙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中沙楼家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营上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安远镇永跃小学附设幼儿班、宁化县济村乡武层小学附设幼儿班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坑小学附设幼儿班
将乐县:将乐县积善学校幼儿班
二、暂缓通过认定办学点(1个)
泰宁县:泰宁县下渠镇大渠小学附设幼儿班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