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巢湖市五岭矿业有限公司(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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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巢湖市五岭矿业有限公司(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科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佰元(¥996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补光灯

CXBG-1-PS-DS

2

1100元

2

以太网交换机

IMS3010G-2GS-24GT

2

4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仟元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浙江筑脸全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联系人:晏媛媛,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长江中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筑脸全 (略)

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媛媛

电话:*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隶属云海镁业)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科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仟*佰元(¥996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补光灯

CXBG-1-PS-DS

2

1100元

2

以太网交换机

IMS3010G-2GS-24GT

2

4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仟元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浙江筑脸全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联系人:晏媛媛,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长江中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筑脸全 (略)

地址: (略) 之光H5-2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媛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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