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等级结果公示
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等级结果公示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平安建设总体要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 (略) 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市政府第192号令)的规定,按照《 (略)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的标准要求,对2022年度自愿申请社会责任评价的企业进行了区县(市)、系统、园区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等程序,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1日—12月23日),如有异议, (略)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管理办公室反映,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被评价企业如有异议,应在 (略)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作无异议。
(略)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平安建设总体要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 (略) 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市政府第192号令)的规定,按照《 (略)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的标准要求,对2022年度自愿申请社会责任评价的企业进行了区县(市)、系统、园区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等程序,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1日—12月23日),如有异议, (略)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管理办公室反映,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被评价企业如有异议,应在 (略)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作无异议。
(略)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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