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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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W*(招标文件编号:HW*)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思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闵行区联航路1688弄10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4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泰思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TESCAN Brno,s.r.o./捷克AMBER GMH1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祥国(组长)、高进、曹霞、郑亚虹、胡春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超过最高8万元的按8万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响应报价:*(元/美元),按照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3日00:00整,中国银行现汇卖出价美元7.0039计算为413.2301万元/人民币。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后且免税办理完成后8个月内完成供货。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评审时间:2022年12月23日,评审地点:湖北国华 (略) 4号会议室。

4.公示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6.通知书领取地点:湖北国华 (略) 招标一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 1037 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7-*邮箱:*@*ttp://**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张琳林、汪树新027-*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

电 话:   027-*

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W*(招标文件编号:HW*)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思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闵行区联航路1688弄10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4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泰思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TESCAN Brno,s.r.o./捷克AMBER GMH1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祥国(组长)、高进、曹霞、郑亚虹、胡春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超过最高8万元的按8万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响应报价:*(元/美元),按照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3日00:00整,中国银行现汇卖出价美元7.0039计算为413.2301万元/人民币。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后且免税办理完成后8个月内完成供货。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评审时间:2022年12月23日,评审地点:湖北国华 (略) 4号会议室。

4.公示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6.通知书领取地点:湖北国华 (略) 招标一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 1037 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7-*邮箱:*@*ttp://**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张琳林、汪树新027-*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

电 话: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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