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调整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及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调整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及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及20 (略) 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前期价格核算核实、澄清等工作程序,现将调整两批集采部分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承诺价
12月26日10时至29日16时,非中选调价相关企业(见附件)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unitLogin)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逾期未填报承诺价的企业,后期可通过“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日常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招采子系统内无承诺价的药品均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销售。
二、调价执行时间
招采子系统将于2022年12月30日24时统一调整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应提前做好调价相应准备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平稳衔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优先选用中选药品,科学配备质优价宜药品,做好药品供应监测,根据临床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和药品替换方案,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对于中成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内的非中选药品,招采子系统将按照《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 (略) 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全国最低价(含省级/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及非带量采购价格)作为招采子系统参考价,并纳入重点监控药品范围。
(二)本市对招采子系统内药品价格实行动态联动,如对相关药品价格存有疑义,可通过“药品招标管理-申报管理-价格信息举报”功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举报、澄清。
附件: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及20 (略) 中成药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调价清单
(略) 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该公告为系统内部发布,附件内容请登录官网下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及20 (略) 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前期价格核算核实、澄清等工作程序,现将调整两批集采部分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承诺价
12月26日10时至29日16时,非中选调价相关企业(见附件)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unitLogin)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逾期未填报承诺价的企业,后期可通过“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日常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招采子系统内无承诺价的药品均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销售。
二、调价执行时间
招采子系统将于2022年12月30日24时统一调整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应提前做好调价相应准备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平稳衔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优先选用中选药品,科学配备质优价宜药品,做好药品供应监测,根据临床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和药品替换方案,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对于中成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内的非中选药品,招采子系统将按照《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 (略) 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全国最低价(含省级/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及非带量采购价格)作为招采子系统参考价,并纳入重点监控药品范围。
(二)本市对招采子系统内药品价格实行动态联动,如对相关药品价格存有疑义,可通过“药品招标管理-申报管理-价格信息举报”功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举报、澄清。
附件: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及20 (略) 中成药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调价清单
(略) 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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