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中标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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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中标公示(评定分离)

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中标公示(评定分离)

宁夏 (略) 受中宁 (略) 的委托,就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日结束,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日进行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标人信息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中宁 (略)

建设地点

中宁县城石空区,北至中大路以北30米,南至太平湖,东至张义沟,西至太平村;

工程概况

(略) 亮化、新扩建酒店夜景亮化、早春园水系及梦幻木屋木栈道亮化、道路与花海木栈道景观亮化、南门入口及红色教育基地亮化工程、高空漂流及木栈道景观亮化、商铺、牌楼、非遗馆亮化等。

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8元)

开标时间

**日09:00时

定标时间

**日09:00时

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单位

宁夏 (略)

中标金额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94元)

项目经理

李风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宁*5)

工期

2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

公示期限

**日至**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二、发布公告媒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 (略)

联系人:贺勇联系电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0955-* *

宁夏 (略)

**日
宁夏 (略)  签于 2022/12/27 16:39:58
宁夏 (略)  签于 2022/12/27 16:39:38

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中标公示(评定分离)

宁夏 (略) 受中宁 (略) 的委托,就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日结束,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日进行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标人信息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亮化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中宁 (略)

建设地点

中宁县城石空区,北至中大路以北30米,南至太平湖,东至张义沟,西至太平村;

工程概况

(略) 亮化、新扩建酒店夜景亮化、早春园水系及梦幻木屋木栈道亮化、道路与花海木栈道景观亮化、南门入口及红色教育基地亮化工程、高空漂流及木栈道景观亮化、商铺、牌楼、非遗馆亮化等。

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8元)

开标时间

**日09:00时

定标时间

**日09:00时

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单位

宁夏 (略)

中标金额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94元)

项目经理

李风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宁*5)

工期

2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

公示期限

**日至**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二、发布公告媒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 (略)

联系人:贺勇联系电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0955-* *

宁夏 (略)

**日
宁夏 (略)  签于 2022/12/27 16:39:58
宁夏 (略)  签于 2022/12/27 16: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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