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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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

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PQ2022GC06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于2022年12月7日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2月28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当天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民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单位

湖北 (略)

湖北 (略)

湖北 (略)

投标报价

*.66

*.89元

*.89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150日历天

15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

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编号: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编号: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编号:D*

投标人安全

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

〔2019〕*

(鄂)JZ安许证字

〔2018〕*

(鄂)JZ安许证字

〔2018〕*

项目经理

姓名:陈林

证号:鄂 *专业:市政

姓名:黄亚

证号:鄂*

专业:市政

姓名:何明伟

证号:鄂*

专业:市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8时至2022年12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民委员会

2、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

3、监督部门: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713-*

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PQ2022GC06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于2022年12月7日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2月28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当天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民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单位

湖北 (略)

湖北 (略)

湖北 (略)

投标报价

*.66

*.89元

*.89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150日历天

150日历天

15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

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编号: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编号: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编号:D*

投标人安全

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

〔2019〕*

(鄂)JZ安许证字

〔2018〕*

(鄂)JZ安许证字

〔2018〕*

项目经理

姓名:陈林

证号:鄂 *专业:市政

姓名:黄亚

证号:鄂*

专业:市政

姓名:何明伟

证号:鄂*

专业:市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8时至2022年12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檀林镇河东村民委员会

2、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

3、监督部门: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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