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略) 场监督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延安 (略) | (略) 宝塔区东关街(经贸大楼) | 867,000.00元 |
合同包1( (略) 场监督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
服务类(延安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仓储服务 |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项目 |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 (略)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工作方案》(延应对组发〔2022〕8号) (略) 财政局《 (略) 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建〔2022〕424号),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的输入风险,进一步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排查管控机制,我市决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为确保监管仓稳定运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1)供应商所提供冷库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配备卸货区域、消毒区域及设备、核酸检测抽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设施设备。 (3)运营“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软件系统。 (4)承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5)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建设集中监管地仓,在集中监管仓指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6)组建集中监管仓工作组,按照《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工作方案》对集中管控货物及运输车辆进行中转查验,做好集中监管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7)组织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核酸检测、货物及运输车辆的预防性消毒。 (8)对集中管控取得出仓证明的,按“三专”要求配合采购主体组织入库;对需要转运的予以放行。 (9)在集中管控监测中发现阳性样本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受到污染的货品进行处置。 | 867,000.00 |
李强、谢文娟(采购人代表)、薛春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略) 场监督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综合楼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合同包1( (略) 场监督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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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 (略) | (略) 宝塔区东关街(经贸大楼) | 867,000.00元 |
合同包1( (略) 场监督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
服务类(延安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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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储服务 |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项目 |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 (略)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工作方案》(延应对组发〔2022〕8号) (略) 财政局《 (略) 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建〔2022〕424号),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的输入风险,进一步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排查管控机制,我市决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为确保监管仓稳定运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1)供应商所提供冷库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配备卸货区域、消毒区域及设备、核酸检测抽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设施设备。 (3)运营“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软件系统。 (4)承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5)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建设集中监管地仓,在集中监管仓指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6)组建集中监管仓工作组,按照《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工作方案》对集中管控货物及运输车辆进行中转查验,做好集中监管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7)组织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核酸检测、货物及运输车辆的预防性消毒。 (8)对集中管控取得出仓证明的,按“三专”要求配合采购主体组织入库;对需要转运的予以放行。 (9)在集中管控监测中发现阳性样本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受到污染的货品进行处置。 | 867,000.00 |
李强、谢文娟(采购人代表)、薛春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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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略) 场监督 (略)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营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综合楼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
(略) 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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