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民政局2023年敬老院特困人员大宗食品(生鲜猪肉及猪肉制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崇州市民政局2023年敬老院特困人员大宗食品(生鲜猪肉及猪肉制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方):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崇阳街道唐安西路140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方):四 (略)
地址: (略) (略) 隆兴镇青桥村6组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生鲜猪肉和猪肉制品 | 1(批) | ¥4,000,000.00 | ¥4,000,000.00 | ★技术要求:生鲜猪肉一、品种:生鲜猪肉二、质量及安全标准:符合 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部分:猪副产品》、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 畜、禽产品》、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所供肉类不 (略)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的品质目录。三、生鲜猪肉感官要求:当天宰杀的猪肉,无三腺:*状腺、肾上腺、淋巴结。生鲜猪肉呈鲜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肉的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猪肉的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保证肉质新鲜,当天生产,即时供应,不得超越保鲜时限。四、采购部位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和供应商协商采购生鲜猪肉的部位。可采购猪肉为片猪,需去头颈部、尾、生殖器、内脏、板油、四肢、三腺,并按采购人需求进行分割。可根据需求单独采购猪蹄、猪肘、排骨、肉丝、肉片等规格的猪肉。五、检验检疫要求:供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生猪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检疫证明齐全完备,所配送的生鲜猪肉须具备有效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六、运输物流要求:符合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猪肉制品(腊肉、酱肉、香肠等)以鲜猪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经腌制、烘干(或晒干、风干)、或经切碎(或搅碎)拌料充填、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肉类、烟熏肉类、西式火腿类、肉灌肠等猪肉制品。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26-2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质量保证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生猪产品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生猪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产品应当具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2)供应商应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产品召回、质量追溯制度。(3)供应商每天提供生鲜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略) 存档。采购人视情况不定期对生鲜猪肉及制品进行抽样检查。不合格的生鲜猪肉及制品不 (略)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立即与供应商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
合同金额:4,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略) (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01月04日
合同附件:
(略) 民政局
2023年01月04日
采购人(*方):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崇阳街道唐安西路140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方):四 (略)
地址: (略) (略) 隆兴镇青桥村6组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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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鲜猪肉和猪肉制品 | 1(批) | ¥4,000,000.00 | ¥4,000,000.00 | ★技术要求:生鲜猪肉一、品种:生鲜猪肉二、质量及安全标准:符合 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部分:猪副产品》、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 畜、禽产品》、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所供肉类不 (略)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的品质目录。三、生鲜猪肉感官要求:当天宰杀的猪肉,无三腺:*状腺、肾上腺、淋巴结。生鲜猪肉呈鲜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肉的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猪肉的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保证肉质新鲜,当天生产,即时供应,不得超越保鲜时限。四、采购部位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和供应商协商采购生鲜猪肉的部位。可采购猪肉为片猪,需去头颈部、尾、生殖器、内脏、板油、四肢、三腺,并按采购人需求进行分割。可根据需求单独采购猪蹄、猪肘、排骨、肉丝、肉片等规格的猪肉。五、检验检疫要求:供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生猪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检疫证明齐全完备,所配送的生鲜猪肉须具备有效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六、运输物流要求:符合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猪肉制品(腊肉、酱肉、香肠等)以鲜猪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经腌制、烘干(或晒干、风干)、或经切碎(或搅碎)拌料充填、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肉类、烟熏肉类、西式火腿类、肉灌肠等猪肉制品。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26-2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质量保证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生猪产品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生猪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产品应当具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2)供应商应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产品召回、质量追溯制度。(3)供应商每天提供生鲜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略) 存档。采购人视情况不定期对生鲜猪肉及制品进行抽样检查。不合格的生鲜猪肉及制品不 (略)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立即与供应商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
合同金额:4,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略) (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01月04日
合同附件:
(略) 民政局
202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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