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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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2-27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南岸 (略)

(略) 郑开大道四大街郑开印象城2号楼东单元13层1305号

早餐:5元/人/顿

午餐:15元/人/顿

元/人/顿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东院)

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以合同签订为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萍(组长)、李晓红、郭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在中标后,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收费金额:8000.00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0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第二包段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包段流标。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监督单位: (略) 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南土街28号

联 系 人: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附件下载:结果公告食堂外包(扫描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2-27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南岸 (略)

(略) 郑开大道四大街郑开印象城2号楼东单元13层1305号

早餐:5元/人/顿

午餐:15元/人/顿

元/人/顿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东院)

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以合同签订为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萍(组长)、李晓红、郭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在中标后,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收费金额:8000.00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0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第二包段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包段流标。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监督单位: (略) 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南土街28号

联 系 人: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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