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第一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BB2022GZCGZ1481-成交公示
固镇县第一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BB2022GZCGZ1481-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5 14: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2GZCGZ14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镇县第一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经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固镇县财政局复核,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重新确定安徽中科大国祯 (略) 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649.*万元。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大国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西二路科大国祯大厦
中标金额:649.*万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实验室管理平台、学生实验桌等。 品牌:上海大风等。 规格型号:DF-SYGL、定制等。 数量:具体详见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附件。 单价:具体详见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鲁杰(组长)、崔晓峰、王从仕、李炎、桑淼(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4日)
(六)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固镇县汉兴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固镇县谷阳路西段县投资集团三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刚、刘工
电 话:*、0552-*
五、附件1.投标响应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3-01-05 14: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2GZCGZ14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镇县第一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经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固镇县财政局复核,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重新确定安徽中科大国祯 (略) 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649.*万元。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大国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西二路科大国祯大厦
中标金额:649.*万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实验室管理平台、学生实验桌等。 品牌:上海大风等。 规格型号:DF-SYGL、定制等。 数量:具体详见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附件。 单价:具体详见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鲁杰(组长)、崔晓峰、王从仕、李炎、桑淼(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4日)
(六)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固镇县汉兴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固镇县谷阳路西段县投资集团三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刚、刘工
电 话:*、0552-*
五、附件1.投标响应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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