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北区域2023年度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北区域2023年度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北区域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月9日
一、评审情况
1. 拟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评审小组人员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一致推荐拟成交供应商如下:
拟成交供应商 | 报价(元) |
无锡 (略) | * |
2.拟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综合部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北区
电话:0573-*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泽铭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
电话:*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2023年1月5日
浙北区域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月9日
一、评审情况
1. 拟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评审小组人员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一致推荐拟成交供应商如下:
拟成交供应商 | 报价(元) |
无锡 (略) | * |
2.拟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综合部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北区
电话:0573-*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泽铭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
电话:*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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