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北区域2023年度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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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区域2023年度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北区域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月9日

一、评审情况

1. 拟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评审小组人员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一致推荐拟成交供应商如下:

拟成交供应商

报价(元)

无锡 (略)

*

2.拟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综合部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北区

电话:0573-*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泽铭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

电话:*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2023年1月5日

浙北区域3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统筹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月9日

一、评审情况

1. 拟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评审小组人员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一致推荐拟成交供应商如下:

拟成交供应商

报价(元)

无锡 (略)

*

2.拟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综合部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北区

电话:0573-*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泽铭

地址: (略) 长安镇兴城村沪杭高速长安服务区

电话:*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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