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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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3-01-09 至 2023-01-10 | 撰写单位: | 辽宁 (略) | 撰写人: | 辽宁 (略) | 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LNHY2022-CS028 二、项目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绥中县前所镇御景龙湾小区2#1层1门 成交金额:14.90元/m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负责将大架子新村范围内所有生活污水用车辆转运至辽宁东戴河新区900m³生活废水处理站并进行妥善处理。 服务要求:1、每日进行污水转运,保证日处理量符合采购人要求,有辽宁东戴河新区900m³生活废水处理站接收污水签字回执单。2、如遇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必须接到采购人电话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及时进行处理。3、供应商承担污水车辆转运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污水转运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保险、污水运输机械工具使用费、劳保用品费、交通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及各种其他费用,且不受物价上涨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影响。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污水转运费用以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确认的运输台账为准,按实际发生的污水转运量结算。5、进行污水转运作业时应当真实计量,满载运输,若发现存在虚假计量,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污水转运费用。6、供应商所配备的专业污水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完备的运营手续(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并缴费),车况须良好、在保,可安全正常投入使用。7、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8、供应商在污水转运期间,应规范污水转运作业流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转运期间发生的被政府职能部门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则服务期限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实、闻小菊、胡月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5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智宏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辽宁 (略) 2023年1月9日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原公告 | 附件:成交CS028东戴河污水转运.zip | | | | | | | |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3-01-09 至 2023-01-10 | 撰写单位: | 辽宁 (略) | 撰写人: | 辽宁 (略) | 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LNHY2022-CS028 二、项目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绥中县前所镇御景龙湾小区2#1层1门 成交金额:14.90元/m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大架子新村生活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负责将大架子新村范围内所有生活污水用车辆转运至辽宁东戴河新区900m³生活废水处理站并进行妥善处理。 服务要求:1、每日进行污水转运,保证日处理量符合采购人要求,有辽宁东戴河新区900m³生活废水处理站接收污水签字回执单。2、如遇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必须接到采购人电话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及时进行处理。3、供应商承担污水车辆转运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污水转运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保险、污水运输机械工具使用费、劳保用品费、交通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及各种其他费用,且不受物价上涨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影响。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污水转运费用以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确认的运输台账为准,按实际发生的污水转运量结算。5、进行污水转运作业时应当真实计量,满载运输,若发现存在虚假计量,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污水转运费用。6、供应商所配备的专业污水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完备的运营手续(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并缴费),车况须良好、在保,可安全正常投入使用。7、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8、供应商在污水转运期间,应规范污水转运作业流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转运期间发生的被政府职能部门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则服务期限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实、闻小菊、胡月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5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智宏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辽宁 (略) 2023年1月9日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原公告 | 附件:成交CS028东戴河污水转运.zip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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