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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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长 (略)
行政区域长宁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强、杨洪强、石含波(组长)
总成交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宁县竹海路三段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老师083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寅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翠屏区翠柏大道江语城12幢2层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老师 *

一、项目编号:SCYZN*(招标文件编号:SCYZN*)

二、项目名称: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江长路内侧尚街2#楼(3-16)

中标(成交)金额:2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服务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向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服务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采购人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进行商品订购,以保证订单的准确性并以此确保中标人送货的及时性。
6.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正式有效的订单后,应按招标确定的规格、价格、订单上商定的包装数量及送货时间,48小时内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货的,中标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协调交货时间。
7.如若中标人所送的产品的包装数量与订单要求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此货物。
8.退换货条款:要求退换货的产品在使用期和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有无拆包装都应无条件给采购人进行退换货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金额达到23.8万元或服务时间1年(以先到者为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强、杨洪强、石含波(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 (略)      

地址: (略) 长宁县竹海路三段65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寅子 (略)             

地 址: (略) 翠屏区翠柏大道江语城12幢2层16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长 (略)
行政区域长宁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强、杨洪强、石含波(组长)
总成交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宁县竹海路三段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老师083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寅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翠屏区翠柏大道江语城12幢2层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老师 *

一、项目编号:SCYZN*(招标文件编号:SCYZN*)

二、项目名称: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江长路内侧尚街2#楼(3-16)

中标(成交)金额:2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服务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向长 (略) 常用物资配送服务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采购人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进行商品订购,以保证订单的准确性并以此确保中标人送货的及时性。
6.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正式有效的订单后,应按招标确定的规格、价格、订单上商定的包装数量及送货时间,48小时内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货的,中标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协调交货时间。
7.如若中标人所送的产品的包装数量与订单要求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此货物。
8.退换货条款:要求退换货的产品在使用期和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有无拆包装都应无条件给采购人进行退换货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金额达到23.8万元或服务时间1年(以先到者为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强、杨洪强、石含波(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 (略)      

地址: (略) 长宁县竹海路三段65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寅子 (略)             

地 址: (略) 翠屏区翠柏大道江语城12幢2层16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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