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批非物资服务类零星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LX22108)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批非物资服务类零星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LX22108)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2022年第十批非物资服务类零星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LX22108)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承包(服务)商:
(略) 2022年第十批非物资服务类零星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LX22108)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承包(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成交价(万元) |
1 | 002 | 包1 | 青海西宁海湖大道下线口电力迁改工程(电缆熔接) | 青海 (略) | 10.56 |
2 | 003 | 包1 | (略) 10kV兴旺变电站消防用水接入 | 青海 (略) | 47.5 |
3 | 004 | 包1 | (略) 2022年信息系统及数据支撑运维服务 | 甘肃 (略) | 14.6 |
4 | 004 | 包2 | (略) 2022年计量设备运行维护技术外委(用户) | 安徽 (略) | 24.37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承包(服务)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电话/邮箱:*/*@*q.com
地 址: (略) 城北区宁张路187号
2023年1月10日
(略) 2022年第十批非物资服务类零星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LX22108)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承包(服务)商:
(略) 2022年第十批非物资服务类零星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LX22108)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承包(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成交价(万元) |
1 | 002 | 包1 | 青海西宁海湖大道下线口电力迁改工程(电缆熔接) | 青海 (略) | 10.56 |
2 | 003 | 包1 | (略) 10kV兴旺变电站消防用水接入 | 青海 (略) | 47.5 |
3 | 004 | 包1 | (略) 2022年信息系统及数据支撑运维服务 | 甘肃 (略) | 14.6 |
4 | 004 | 包2 | (略) 2022年计量设备运行维护技术外委(用户) | 安徽 (略) | 24.37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承包(服务)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电话/邮箱:*/*@*q.com
地 址: (略) 城北区宁张路187号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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