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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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行政区域靖西县公告时间**日15: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益桥、汤敏雀、庞明敏(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2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凤蓉
项目联系电话0776-*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幸福大道商务大楼七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喆0776-*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天城A6栋10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凤蓉0776-*
附件:
附件1广西万丰-*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定稿).pdf
附件2附件1.11.zip

一、项目编号:BSZC2022-J1-*-GXWF(招标文件编号:BSZC2022-J1-*-GXWF)

二、项目名称: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6号楼3层303

中标(成交)金额:2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北京国安 (略) 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益桥、汤敏雀、庞明敏(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按市场价计算执行:(100万以内(包括1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到500万(包括5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1%计取)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幸福大道商务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黄喆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云天城A6栋1012号            

联系方式:邓凤蓉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凤蓉

电 话:  07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行政区域靖西县公告时间**日15: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益桥、汤敏雀、庞明敏(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2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凤蓉
项目联系电话0776-*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幸福大道商务大楼七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喆0776-*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天城A6栋10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凤蓉0776-*
附件:
附件1广西万丰-*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定稿).pdf
附件2附件1.11.zip

一、项目编号:BSZC2022-J1-*-GXWF(招标文件编号:BSZC2022-J1-*-GXWF)

二、项目名称: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6号楼3层303

中标(成交)金额:2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北京国安 (略) 龙邦口岸旅检通道联检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益桥、汤敏雀、庞明敏(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按市场价计算执行:(100万以内(包括1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到500万(包括5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1%计取)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幸福大道商务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黄喆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云天城A6栋1012号            

联系方式:邓凤蓉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凤蓉

电 话:  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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