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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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旌* (略) (略) 安州区花荄镇文苑路(安州.长虹世纪城))22幢118铺44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旌* (略)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北川羌族自治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本次项目实施的公租房为北川县住保中心管理的安昌镇竹园小区、幸福小区、彩虹小区保障性住房,共计1059套。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实施的公租房为北川县住保中心管理的安昌镇竹园小区、幸福小区、彩虹小区保障性住房,共计1059套。主要工作内容为:(1)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不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2)租金代收代缴事项。主要包括住户租金收缴工作,鼓励建立专业化支付系统,探索多渠道租金收缴方式,不断提高租金收缴率。(3)档案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建立专业化档案资料,鼓励引入信息化档案管理机制,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效率。(4)日常使用监管主要包括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的巡查制度,开展周、月、季梯度巡查,对转租、转借、租金欠缴等违规行为和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保障待遇的保障对象,根据情节采取约谈、发送整改通知书、发送律师函、司法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置。(5)安全知识宣传。每年两次对住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演讲、开展联动活动和公益活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采购人在每年度服务期满后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11号令)、《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第14页-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北川县实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442,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雯(采购人代表)、李友全、罗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按三年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人:邹志勇 0816-*。联系地址:北川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益欣 (略)

地址:绵阳高新区虹阳街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话:*

四川益欣 (略)

2023年01月17日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旌* (略) (略) 安州区花荄镇文苑路(安州.长虹世纪城))22幢118铺44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旌* (略)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北川羌族自治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本次项目实施的公租房为北川县住保中心管理的安昌镇竹园小区、幸福小区、彩虹小区保障性住房,共计1059套。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实施的公租房为北川县住保中心管理的安昌镇竹园小区、幸福小区、彩虹小区保障性住房,共计1059套。主要工作内容为:(1)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不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2)租金代收代缴事项。主要包括住户租金收缴工作,鼓励建立专业化支付系统,探索多渠道租金收缴方式,不断提高租金收缴率。(3)档案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建立专业化档案资料,鼓励引入信息化档案管理机制,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效率。(4)日常使用监管主要包括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的巡查制度,开展周、月、季梯度巡查,对转租、转借、租金欠缴等违规行为和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保障待遇的保障对象,根据情节采取约谈、发送整改通知书、发送律师函、司法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置。(5)安全知识宣传。每年两次对住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演讲、开展联动活动和公益活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采购人在每年度服务期满后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11号令)、《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第14页-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北川县实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442,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雯(采购人代表)、李友全、罗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按三年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人:邹志勇 0816-*。联系地址:北川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益欣 (略)

地址:绵阳高新区虹阳街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话:*

四川益欣 (略)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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