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法院食堂整体承包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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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花区人民法院食堂整体承包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望花区人民法院食堂整体承包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1-17 至 2023-01-18
撰写单位:辽宁佰和 (略) 撰写人:王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望 (略) 食堂整体承包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92

二、项目名称:望 (略) 食堂整体承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望 (略) 食堂外包

供应商名称: (略) 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号楼4单元401号

中标(成交)金额:8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望 (略) 食堂外包

服务类

名称:望 (略) 食堂整体承包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望 (略) 食堂整体工作

服务要求:1.食堂供餐要求: 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国家规定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服务,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采购人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在采购人额外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中标供应商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2.食堂人员要求: 厨师长1名 要求:能烹制中(西)餐菜肴,制定菜谱研发新菜品,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面点师1名 要求: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凉菜厨师1名 要求:能够制作各种凉拌菜,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其他各岗位人员类别及数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所有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设定标准并承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及工伤等事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食品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中标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7.时间要求 早餐出餐时间7:30,午餐出餐时间11:30。中标供应商保证出餐时间,如连续出现延时出餐情况,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如中标供应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餐食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保质保量出餐,每周更新菜谱,保证少数民族员工的风味特点,根据季节增加时令菜系,如连续出现口味不满意情况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如中标供应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团队组建进驻工作。 (略) 内干警满意度半数以上的续签第二年合同,满意度低于半数的则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岗位职责、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根据采购人考核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要求做好各类应急任务的饭菜保障工作;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素华、李平、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望 (略) 食堂外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望 (略)             

地址: (略) 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佰和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规划街5-47 (略)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食堂采购文件(定).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世纪龙物业.PNG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望花区人民法院食堂整体承包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1-17 至 2023-01-18
撰写单位:辽宁佰和 (略) 撰写人:王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望 (略) 食堂整体承包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92

二、项目名称:望 (略) 食堂整体承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望 (略) 食堂外包

供应商名称: (略) 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号楼4单元401号

中标(成交)金额:8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望 (略) 食堂外包

服务类

名称:望 (略) 食堂整体承包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望 (略) 食堂整体工作

服务要求:1.食堂供餐要求: 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国家规定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服务,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采购人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在采购人额外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中标供应商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2.食堂人员要求: 厨师长1名 要求:能烹制中(西)餐菜肴,制定菜谱研发新菜品,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面点师1名 要求: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凉菜厨师1名 要求:能够制作各种凉拌菜,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其他各岗位人员类别及数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所有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设定标准并承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及工伤等事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食品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中标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7.时间要求 早餐出餐时间7:30,午餐出餐时间11:30。中标供应商保证出餐时间,如连续出现延时出餐情况,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如中标供应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餐食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保质保量出餐,每周更新菜谱,保证少数民族员工的风味特点,根据季节增加时令菜系,如连续出现口味不满意情况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如中标供应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团队组建进驻工作。 (略) 内干警满意度半数以上的续签第二年合同,满意度低于半数的则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岗位职责、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根据采购人考核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要求做好各类应急任务的饭菜保障工作;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素华、李平、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望 (略) 食堂外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望 (略)             

地址: (略) 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佰和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规划街5-47 (略)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食堂采购文件(定).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世纪龙物业.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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