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某医院2022年负压病房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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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某医院2022年负压病房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蚌埠某医院2022年负压病房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负压病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D2022-05-087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

第1-5包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8日

第6-10包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预中标供应商情况

第1包: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2包:

第一名:福建善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3包:本标包流标

第4包:

第一名:安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5包:

第一名:合肥赛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6包: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7包: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8包:

第一名:江苏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9包:

第一名:合肥赛 (略)

投标报价:66000.00元

第10包:本标包流标

三、公示期

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28日17时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 (略) 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 系 人:张腾飞、*灵灵

办公电话:0551-*/*

移动电话:*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2023年01月18日

蚌埠某医院2022年负压病房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负压病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D2022-05-087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

第1-5包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8日

第6-10包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预中标供应商情况

第1包: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2包:

第一名:福建善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3包:本标包流标

第4包:

第一名:安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5包:

第一名:合肥赛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6包: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7包: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8包:

第一名:江苏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9包:

第一名:合肥赛 (略)

投标报价:66000.00元

第10包:本标包流标

三、公示期

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28日17时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 (略) 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 系 人:张腾飞、*灵灵

办公电话:0551-*/*

移动电话:*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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