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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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Y2023-FW006-ZFCG006

二、项目名称: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金盾 (略) . (略) 二环北路133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护林人员要勤于深入山场,及时掌握山场动态,并经常深入周边群众中广泛宣传森林法及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出勤及巡山工作日记,建立定时汇报制度等服务。具体详见文件、附件具体详见文件、附件2年具体详见文件、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丽娟,郑瑞建,洪佳(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文件、附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23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洪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略) 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Y2023-FW006-ZFCG006

二、项目名称: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金盾 (略) . (略) 二环北路133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护林管理服务项目护林人员要勤于深入山场,及时掌握山场动态,并经常深入周边群众中广泛宣传森林法及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出勤及巡山工作日记,建立定时汇报制度等服务。具体详见文件、附件具体详见文件、附件2年具体详见文件、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丽娟,郑瑞建,洪佳(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文件、附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23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洪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略) 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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