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公安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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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公安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KCG2022-GK-038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浙江 (略) (略) 宾王路2 (略) 场电脑城D1-1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 (略) 公安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台式计算机联想启天654450M455-A245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伟豪,徐明高,李梅芬,方关亮(采购人代表),应笑如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略) (略) 43.0 45.0 43.0 49.0 45.0 45.0 29.01 74.01
1 (略) (略) 48.0 47.0 50.0 53.0 53.0 50.2 30.0 80.2
1 浙江 (略) 60.0 63.0 61.0 67.0 60.0 62.2 29.06 91.26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丽州北路一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关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黄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 (略) 分中心

地 址: (略) 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634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文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陈巧缘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系人 :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YKCG2022-GK-038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浙江 (略) (略) 宾王路2 (略) 场电脑城D1-1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 (略) 公安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台式计算机联想启天654450M455-A245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伟豪,徐明高,李梅芬,方关亮(采购人代表),应笑如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略) (略) 43.0 45.0 43.0 49.0 45.0 45.0 29.01 74.01
1 (略) (略) 48.0 47.0 50.0 53.0 53.0 50.2 30.0 80.2
1 浙江 (略) 60.0 63.0 61.0 67.0 60.0 62.2 29.06 91.26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丽州北路一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关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黄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 (略) 分中心

地 址: (略) 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634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文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陈巧缘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系人 :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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