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00237
二、项目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中农物资供销(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48号8楼
中标(成交)金额:87(%)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 (略) 星高丽食品批发商行
供应商地址: (略) 辽河大街108号
中标(成交)金额:90(%)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沈河区小西路48-1号113室
中标(成交)金额:90(%)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新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辽河大街128号
中标(成交)金额: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需要配送新鲜蔬菜、豆制品、鱼类、冻品、鲜肉类、米、面、油类、禽类、蛋类、干调干货(正规品牌)、水果类、奶制品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要配送新鲜蔬菜、豆制品、鱼类、冻品、鲜肉类、米、面、油类、禽类、蛋类、干调干货(正规品牌)、水果类、奶制品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一)肉禽水产类 1.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每次交货时需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食品安全可追溯。 3. 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二)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1.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 19:00 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每天 6:00~6:30 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 0.5 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 1 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采购人指定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配送 (略) 大民 (略) 、 (略) 前当 (略) 、 (略) 法哈 (略)
服务要求:配送 (略) 大民 (略) 、 (略) 前当 (略) 、 (略) 法哈 (略) ,按照招标文件及*方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按照招标文件及*方要求执行。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配送 (略) 中心机关、 (略) 、 (略) 救助站、 (略) 殡仪馆、 (略) 城 (略)
服务要求: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 19:00 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每天 6:00~6:30 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 0.5 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 1 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一)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二)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丹、侯全利、闻静、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4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4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2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关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民族街5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支机构食堂食材采购 1.6.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02 001.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2.png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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