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华联合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武侯区科华南路2号7,391,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华联合 (略) 四川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社会服务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承办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业务1.在县医疗保障局窗口配备2名专职人员(35周岁以下),与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办公。每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人员须服从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作安排、考核,县医疗保障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提出终止服务建议。 2.中标人须对参保单位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 3.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后在江安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12月31日止1.在县医疗保障局窗口配备2名专职人员(35周岁以下),与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办公。每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人员须服从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作安排、考核,县医疗保障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提出终止服务建议。 2.中标人须对参保单位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 3.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后在江安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7,391,2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娟、陈勇、曾华、李泽平、黄云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成本加合理利润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依据,按照三个年度的服务总费用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7.60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 (略) 江安县财政局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江安县竹都大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江安县江安镇竹海大道714号附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江安县江安镇十六米街四号小区E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2023年01月30日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华联合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武侯区科华南路2号7,391,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华联合 (略) 四川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社会服务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承办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业务1.在县医疗保障局窗口配备2名专职人员(35周岁以下),与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办公。每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人员须服从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作安排、考核,县医疗保障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提出终止服务建议。 2.中标人须对参保单位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 3.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后在江安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12月31日止1.在县医疗保障局窗口配备2名专职人员(35周岁以下),与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办公。每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人员须服从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作安排、考核,县医疗保障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提出终止服务建议。 2.中标人须对参保单位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 3.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后在江安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7,391,2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娟、陈勇、曾华、李泽平、黄云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成本加合理利润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依据,按照三个年度的服务总费用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7.60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 (略) 江安县财政局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江安县竹都大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江安县江安镇竹海大道714号附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江安县江安镇十六米街四号小区E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2023年01月30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四川宇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