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东雅中学(*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 东雅中学班班通补充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交互式液晶一体机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台 | 30 | * | 2 | 壁挂高清展台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台 | 30 | 27000 | 3 | 变轨式纯平面推拉书写板 | 其他文教用品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个 | 30 | 82800 | 4 | 钢制讲台 | 钢台、桌类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个 | 21 | 36960 | 5 | 教室后黑板 | 其他文教用品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个 | 8 | 1120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交互式液晶一体机 | 广州 (略) | 希沃FV86EB | 希沃/广州 | 台 | 30 | 22360 | * | | 2 | 壁挂高清展台 | 广州 (略) | 希沃SC03 | 希沃/广州 | 台 | 30 | 900 | 27000 | | 3 | 变轨式纯平面推拉书写板 | 湖南 (略) | 鑫一凡YF152B | 鑫一凡/长沙 | 个 | 30 | 2760 | 82800 | | 4 | 钢制讲台 | 长沙 (略) | 定制 | 长沙 | 个 | 21 | 1760 | 36960 | | 5 | 教室后黑板 | 湖南 (略) | 鑫一凡YF610 | 鑫一凡/长沙 | 个 | 8 | 1400 | 11200 | | 合计:小写:*.00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采购人通知交货起1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 (略) 东雅中学(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5、*方工作人员进场后,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由*方负责实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方承担,*方不负任何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付款方式:辅材按包干价结算,不予另外增减;其他产品按照投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付至合同总额的100%。注:*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方向*方支付款项,*方办理完支付手续后,不承担因政府财政原因导 致支付款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方不得因此停止相关服务工作和要求赔偿。,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 (略) 迎宾支行(长沙 (略) :*0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清单中有质保要求的,中标人按清单要求执行,无要求的提供整体*年质量保证期,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本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档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本合同项下的商品及追加、更换、补充的商品的风险自交付*方且由*方确认验收合格后转移。*方确认验收合格前,*方应承担商品在交付*方且由*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瑕疵担保 1、*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方出具正规发票给*方,凭*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方。 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方自行支付的部分,*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方等额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方要求变更,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方审查同意。 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伴随服务 1、*方应向*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芙蓉区远大二路316号 | 地址: | (略) 天心区赤岭路街道殷家冲街89号上源湘江华庭3栋22层2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