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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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绍兴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F-SXFB-2022N006

二、项目名称: (略) 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2

*

绍兴 (略)

(略) 越城区好望大厦2幢707室

3

*

绍兴 (略)

(略) (略) 大唐街道凯翔大道65号1幢3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有效投标企业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2

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

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

详见附件

1

*

详见附件

3

双目视力筛查仪

双目视力筛查仪

详见附件

1

*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泽楠(采购人代表),蒋秀娥,王侃,沈惠强,吴国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执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每项目服务费按2500元收取;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低于3000元可按3000元收取,超过15000元按15000元计(各中标单位按整个项目中标金额占比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二:1860元,标项三:14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街3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月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吴寒夕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好望大厦2幢15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街305号

传真: /

联系人: 陈林玲

联系电话: 0575-*

附件信息:

绍兴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F-SXFB-2022N006

二、项目名称: (略) 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2

*

绍兴 (略)

(略) 越城区好望大厦2幢707室

3

*

绍兴 (略)

(略) (略) 大唐街道凯翔大道65号1幢3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有效投标企业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2

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

可视音乐干预仪(音乐治疗仪)

详见附件

1

*

详见附件

3

双目视力筛查仪

双目视力筛查仪

详见附件

1

*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泽楠(采购人代表),蒋秀娥,王侃,沈惠强,吴国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执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每项目服务费按2500元收取;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低于3000元可按3000元收取,超过15000元按15000元计(各中标单位按整个项目中标金额占比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二:1860元,标项三:14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街3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月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吴寒夕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好望大厦2幢15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街305号

传真: /

联系人: 陈林玲

联系电话: 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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