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工艺试验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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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工艺试验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工艺试验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工艺试验研究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华淼给排 (略)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费用的96.8%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完成全部试验,其中2023年3月前完成初步试验

(5)项目负责任人:李洪清,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1A*)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外建华诚 (略)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费用的97.55%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完成全部试验,其中2023年3月前完成初步试验

(5)项目负责任人:刘净,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中寰高职字第*号)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 (略)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费用的96.42%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完成全部试验,其中2023年3月前完成初步试验

(5)项目负责任人:刘扬,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S*)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 (略) 、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唱建波,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022-*转813,*

电子信箱:*@*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2023年2月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工艺试验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工艺试验研究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华淼给排 (略)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费用的96.8%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完成全部试验,其中2023年3月前完成初步试验

(5)项目负责任人:李洪清,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1A*)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外建华诚 (略)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费用的97.55%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完成全部试验,其中2023年3月前完成初步试验

(5)项目负责任人:刘净,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中寰高职字第*号)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 (略)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费用的96.42%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完成全部试验,其中2023年3月前完成初步试验

(5)项目负责任人:刘扬,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S*)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 (略) 、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唱建波,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022-*转813,*

电子信箱:*@*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2023年2月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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