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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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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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2GFFWZ02785/22AT*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2月2日

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风新社房 (略)

地址: (略) 潜山南路 188 号蔚蓝商务港A座920室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年(¥900,000.00元/年)

物料费率:85%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期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第十四届园博会结束(满十二个月)后,若服务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和处罚,根据双方意愿和工作需要可续签一年(十二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滨湖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何女士、钟先生、谈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6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楼12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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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2GFFWZ02785/22AT*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2月2日

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街区品牌体系及全案策划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风新社房 (略)

地址: (略) 潜山南路 188 号蔚蓝商务港A座920室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年(¥900,000.00元/年)

物料费率:85%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期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第十四届园博会结束(满十二个月)后,若服务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和处罚,根据双方意愿和工作需要可续签一年(十二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滨湖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何女士、钟先生、谈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6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楼12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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