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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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呈 (略) 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提升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2年第20号总第428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略) 呈贡区审计局于**日至**日,对呈 (略) 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呈 (略) 旁,总用地面积980.6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两层建筑891.62m2(呈 (略) 感染性疾病科);原绿化处树种移栽;毛石挡土墙;配套建设排污沉淀池及消毒处理系统、室外地坪硬化、监控设施、中心供氧系统、保安亭及伸缩门等。设留观床位16个,同时购置配套医疗设备设施。

该项目于**日开工,**日竣工并验收合格,已交 (略) 管理使用。项目完成总投资928.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00.14万元,待摊投资36.19万元,设备投资475.12万元,其他投资16.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抢险救灾应急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执行了监理制及合同制,进行了竣工验收且验收通过。但存在项目立项和临时占用绿地批复时间滞后于开工时间的情况。财务管理上, (略) 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工程款支付、待摊支出等做了原始记录,但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单独核算,且核算科目不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52万元。

该项目建安投资报审金额404.66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400.14万元,调减4.52万元,调减率1.12%。调减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量多计、部分主要 (略) 场价、部分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

(二)多计待摊投资1.89万元。

待摊投资报审金额38.08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36.19万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1.89万元,占报审金额4.94%,调减主要原因为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服务费的计费基数调整;初步设计重复委托,无完整成果资料。

(三)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

(略) 将工程款、购置饮水机、医用氧气、家具器具等支出列入“单位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及“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单独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 (略) 依法据实结算;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 (略) 及时调整相关账目,据实结算; (略) 财务处理中基建项目未单独核算的问题,应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今后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相关规定, (略) 应及时将结余资金6.10万元交回区财政;二是应加强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规范项目资金核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应付款项,避免造成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发生;三是该项目为临时建筑, (略) 应加强该项目后续管理使用,待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及时完善后期使用的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积极落实整改。对于多计工程价款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已依法据实与各参建单位结算并调整相关账目;对基建项目未单独核算的问题,已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调整会计账目;结余资金6.10万元已于**日上缴区财政;项目债权1.6万已于**日索 (略) 。

对提出的审计建议, (略) 已全部采纳。



呈 (略) 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提升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2年第20号总第428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略) 呈贡区审计局于**日至**日,对呈 (略) 疫情防控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呈 (略) 旁,总用地面积980.6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两层建筑891.62m2(呈 (略) 感染性疾病科);原绿化处树种移栽;毛石挡土墙;配套建设排污沉淀池及消毒处理系统、室外地坪硬化、监控设施、中心供氧系统、保安亭及伸缩门等。设留观床位16个,同时购置配套医疗设备设施。

该项目于**日开工,**日竣工并验收合格,已交 (略) 管理使用。项目完成总投资928.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00.14万元,待摊投资36.19万元,设备投资475.12万元,其他投资16.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抢险救灾应急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执行了监理制及合同制,进行了竣工验收且验收通过。但存在项目立项和临时占用绿地批复时间滞后于开工时间的情况。财务管理上, (略) 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工程款支付、待摊支出等做了原始记录,但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单独核算,且核算科目不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52万元。

该项目建安投资报审金额404.66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400.14万元,调减4.52万元,调减率1.12%。调减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量多计、部分主要 (略) 场价、部分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

(二)多计待摊投资1.89万元。

待摊投资报审金额38.08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36.19万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1.89万元,占报审金额4.94%,调减主要原因为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服务费的计费基数调整;初步设计重复委托,无完整成果资料。

(三)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

(略) 将工程款、购置饮水机、医用氧气、家具器具等支出列入“单位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及“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单独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 (略) 依法据实结算;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 (略) 及时调整相关账目,据实结算; (略) 财务处理中基建项目未单独核算的问题,应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今后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相关规定, (略) 应及时将结余资金6.10万元交回区财政;二是应加强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规范项目资金核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应付款项,避免造成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发生;三是该项目为临时建筑, (略) 应加强该项目后续管理使用,待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及时完善后期使用的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积极落实整改。对于多计工程价款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已依法据实与各参建单位结算并调整相关账目;对基建项目未单独核算的问题,已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调整会计账目;结余资金6.10万元已于**日上缴区财政;项目债权1.6万已于**日索 (略) 。

对提出的审计建议, (略) 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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